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嘉兴市经信委有关支持浙商创新创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引导浙商回归投资兴业,推进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发展
1.加强浙商创业产业指导。修订完善现有产业政策,健全产业政策体系,加大浙商企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浙商企业进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大力支持浙商企业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帮助浙商企业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发展措施。
2.强化浙商创业投资服务。对符合我市产业要求的浙商投资项目,特别是新兴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各级重点项目计划。在核准、备案过程中提供全程优质服务,限时办结。积极向上级推荐浙商投资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项目,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支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投资项目所需设备、重要原料、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相关工作。积极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大力支持浙商创新发展
1.推进浙商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浙商企业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鼓励浙商收购国外研究机构、先进技术、研发团队和专利,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浙商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全国性产品技术标准。对浙商企业产品被评定为省市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制定国际、全国性技术标准的,市财政给予资金奖励。
2.推进浙商企业品牌建设。引导浙商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获得省级以上品牌浙商企业,市财政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浙商企业收购国外知名品牌,支持浙商企业依托品牌优势,采取收购、兼并、控股、联合、虚拟经营等方式,整合无牌、贴牌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扩大品牌经营规模。积极推荐浙商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指导试点企业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浙商企业品牌培育的能力和绩效。
3.推进浙商企业发展工业设计。鼓励和支持浙商在五大重点工业平台、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投资、入驻或参与建设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工业设计企业集聚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推动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对列入省市试点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在工业设计专利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发展、品牌建设以及投资运营公司经营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加大对优秀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和优秀工业设计企业的宣传力度,支持浙商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良性、互动发展。
三、推进浙商企业转型发展
1.支持浙商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培育和引进研发设计、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等领域的浙商总部企业。加快发展管理经营型、经销代理型、港口物流型、回归发展型、高端服务型、资本投资型等多种总部经济形态。支持浙商总部企业增强创新投入,在信息、物流、制造等环节,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支持浙商总部企业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建设技术、管理、结算、营销等信息化平台。
2.支持浙商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以我省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支持浙商参与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电网、智慧城管、智慧物流、智慧商务、智慧安保以及无线城市等领域的应用项目建设和智慧产业投资,建立或合资组建专业运营公司,创新建设和运营商业模式,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支持浙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设立软件、云计算、物联网和先进装备等信息技术研发机构、产业化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3.支持浙商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支持浙商发展电子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及材料、新型显示与光电子、半导体照明、新型应用电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支持浙商企业积极参与信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鼓励浙商将专利、专有技术成果转化为行业及国家标准,加快行业前沿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鼓励和支持浙商企业建立软件园区、服务外包基地、电子商务基地等,积极组织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4.支持浙商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浙商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企业资源计划(ERP)等管理信息系统,对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污染防治、能耗计量等环节进行改造,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企业生产的融合,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向上级申报信息化示范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
5.支持浙商企业节能降耗。支持浙商企业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污染防治、能耗计量等环节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重点推荐浙商企业创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6.支持浙商企业开拓市场。依照“拓市场、稳增长、促转型”的总体要求,积极引导浙商企业参与国外建设项目和工程总包,带动产品出口,支持浙商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内外重要展会。鼓励浙商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建立市场网络营销体系,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浙商投资发展环境
1.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大力实施“五大平台”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五大平台”为主体、镇街道工业园区为补充配套的工业发展格局,为浙商企业和项目的引进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加快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建设,为小微浙商企业提供创业发展平台。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浙商创业创新提供一流服务,营造一流环境。
2.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大“退低进高”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有序用电方案,推进精细化管理,突出电力资源配置“有保有压”导向,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为依据,对企业用电实行排序管理,优先保障优质企业,限制低效企业的用电。加强土地、环境容量、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统筹协调,保障浙商企业转型发展。
3.加强财政政策扶持。积极利用各种专项资金,加大对浙商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相关涉企政策优先浙商企业倾斜。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充分发展浙商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充分运用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等资源,组织浙商重点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和相关企业学习考察,提高浙商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引导浙商企业充分利用好浙江企业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推进浙商企业自主培训在线学习,扩大培训规模。优先向上级推荐浙商企业参与各类管理成果、管理先进等评比活动,并对获得荣誉的浙商企业给予财政奖励。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搞好金融服务。积极组建再担保机构,发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作用。搭建银企合作和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浙商创业创新项目信息库,整合银行、担保公司和其它投融资服务机构的资源,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融资服务,加大金融服务业与浙商企业的对接。
6.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按照上级经信系统“进万企解难题”和嘉兴市委市政府“双千双百”服务企业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四联四强”走访服务活动,把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作为“四联四强”走访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上下联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及时协调解决浙商企业在项目实施、创新管理、要素配置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我市政策宣传、政务环境宣传、人文环境宣传、经济发展环境以及浙商企业在创新创业、转型升级先进典型的宣传,大力营造“亲商、护商、安商”的浓厚氛围,为浙商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