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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桐交〔2012〕60号
转发市维稳办关于切实加强非正常死亡事件
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桐乡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非正常死亡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通知》(桐维稳办〔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桐乡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桐维稳办〔2012〕1号
关于切实加强非正常死亡事件
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以及其他意外死亡事件多发,引发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近期儿童溺水身亡事件也有发生。为切实贯彻中央、省维稳办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非正常死亡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要借助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等载体,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要重点针对新居民和青少年,深入到村、社区、新居民集中居住区,加强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高温烫伤、高空坠落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家长和青少年群体的安全意识,努力从思想源头上筑牢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要继续开展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有效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重点学员的心理干预,培养学生们开朗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防范心理问题导致的意外伤害事件。
2.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压事故、保平安;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疲劳上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整治;消防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火灾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救灾能力;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企业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增强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填埋建筑工地的废弃水坑,杜绝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建筑工地;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加强对河道、池塘等不安全水域的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警示牌,加强人员巡查,尽最大努力防止溺水身亡事件的发生。
3.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一要灵通信息,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排摸掌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社会面情况,密切关注处置过程中的家属情况和社会面动态,及时掌握预警性、内幕性信息,为及时开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提供依据。二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处置工作的主体和配合单位的职责,加强镇、街道、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同时,充分调动相关单位,村、社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要依法妥善处置,维护公平正义。要第一时间查清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真相,坚持以理服人、以证据服人、以科学服人、以公开透明服人,确保事件处置公平公正。要坚持制止抬尸闹丧行为,坚决防止事态扩大。注意防范非正常死亡事件与其他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掺杂起来,防止别有用心人员与“无直接利益者”掺杂进来,对混杂在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不法分子,要毫不手软、坚决打击,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四要注意方式方法,善于把握时机。要用心沟通,多方开导,体现人文关怀。要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多措并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4.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积极构建平台,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保障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做出报道,引导舆论向有利于问题处理的方向发展。
桐乡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
主题词:非正常死亡 预防 处置 通知
抄送: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