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发改〔2012〕49号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促进经济发展投资指导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和嘉兴发改委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桐乡市实际,特制定以下配套政策措施:
一、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优化投资环境
1、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优化方案,减少行政审批时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灵活变通,分类审批,归并审批事项。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审批机制,为浙商项目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服务。
2、建立投资信息平台。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发展规划、区域规划、投资政策、财税政策、产业布局、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通过局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建立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推介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定期推介一批有利于结构调整、具备发展潜力、适合浙商参与的建设项目,组织参加浙商创业创新洽谈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每年确定一批浙商重大项目,实行重大项目审批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和协调,抓开工、抓质量、抓进度,争取早日投产发挥效益。加快建设科技创业园区等生产性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大经济平台面向浙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信息咨询等服务。建立和发展为浙商投资服务的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积极培育为浙商投资提供法律、政策、仲裁、咨询、财务等服务的中介组织,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及服务收费行为,优化对浙商投资发展的社会服务。
二、拓展浙商投资领域,支持企业创业创新
4、拓展浙商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的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浙商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我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其投资项目适用项目资本金低限政策。吸引浙商企业参与我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事业及民生领域建设,优先准予设立符合规划和基本标准的浙商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壮大各类教育机构,推进浙商投资发展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潜力的文化产业,鼓励浙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两新工程”等领域,建立完善资金进入和退出机制。支持浙商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投入,大力支持浙商企业投资创意研发、金融、中介服务、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加快推进雅达、平安养生养老健康园等项目,提升服务业发展层级。
5、完善项目准入政策,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眼全市布局产业发展空间,明确产业发展重点。设定符合发展要求、促进转型升级的产业项目准入门槛,突出“优、新、高、特”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国家、省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与振兴规划,鼓励浙商企业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物联网、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引导浙商向研发设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等高端行业转移,加快“两退两进”步伐。
6、推进发展平台建设。加快推进“5+2”平台建设,高标准构筑产业投资平台,吸引浙商回归集聚发展,鼓励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模式,联合兴办浙商创业创新产业园,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各大平台发展规划编制指导,优化完善空间布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建立统一、安全、高效、面向企业的信息平台,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浙商创业创新提供条件。
三、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完善协调保障机制
7、加强建设用地供给。对符合转型发展的浙商重大项目优先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及早解决土地供应。已列入省重点规划、方案的重大浙商项目,争取解决部分土地指标。积极争取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合理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加大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等重大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力度。鼓励企业努力向内挖潜,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率。
8、加强建设资金供给。符合条件的重大浙商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列入省各类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整合市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浙商回归项目的支持。加强与市人民银行的联系,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优先支持浙商企业资金需求。积极培育浙商企业上市,选择一批有上市潜力、处于成长期的浙商企业,指导开展上市策划,推动其快速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产品,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
9、加强能源供应。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对浙商重大工程和相关企业实行戴帽下达用电指标,保障企业生产生活稳定有序进行;加快推广“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企业实施光伏发电等用户侧并网发电项目,缓解企业用电紧张局面。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年度计划指标重点考虑浙商重大项目的用气需求,优先予以保障;加快推进华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尽早实现供电、供热,保障我市企业能源需求。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