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成立凤鸣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根据桐委办〔2012〕20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桐乡市农经局桐农〔2012〕42号文件《桐乡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双代理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全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领导,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村级“三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经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凤鸣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现将服务中心组成成员及分工如下:
服务中心主任:吴荣
代理会计:张玉娟 代理村名:史桥村、桑园桥村、长新村、李家弄村、联庄村、合星村、中群村。
代理会计:范明华 代理村名:灵安村、环南村、红旗村、路家园村、西牛桥村、新农村、建胜村
代理出纳:姚新元 代理村名:新农村、联庄村、建胜村、合星村、中群村。
代理出纳:张亚春 代理村名:史桥村、桑园桥村、长新村、李家弄村、灵安村、环南村、红旗村、路家园村、西牛桥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