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2012〕48号
大麻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桐消安委〔2012〕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全镇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平安大麻”建设为主线,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止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2年5月15日起至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由顾正华副镇长任组长,派出所高国欣所长、安监站梁国林站长、城建办主任沈高忠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工作站各成员及各村(居)委会分管消防安全人员为成员的全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消防安全工作站具体负责协调、督办、指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部署对监管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或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营业。
(二)重点领域
1.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工商、安监等部门要牵头开展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凡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凡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合用场所。镇专职消防队要牵头开展“三合一”等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合用场所是否设置在安全的建筑内,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3.居住出租房屋。各行政村(居)委会要牵头开展本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包括农家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凡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实施处罚。
4.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建部门要牵头开展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测和维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是否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凡未按国家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或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要责令改正;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凡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上报“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5. 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对象是本辖区内具有典型行业特征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如棉纱、雪尼尔纱、植绒、涂层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合用场所。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5月1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至5月30日)。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按照全镇统一部署,结合村(居)委会实际,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如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各行政村(居)委会、镇各部门要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结合各行政村(居)委会自身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所有有严重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检查和复查,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阶段(8月16至9月15日)。镇消防安全工作站要对各行政村(居)委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行政村(居)委会要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和消防安全工作站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对巩固平安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结合本各行政村(居)委会实际,科学规划,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互能信息,形成全力,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镇消防安全工作站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通过镇广播、相关单位LED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及全警消防战略机制、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各行政村(居)委会、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请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桐乡市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月16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余国杰,联系电话:661317)。
附件:大麻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
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消防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送: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桐乡市消防大队。
大麻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
大麻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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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发动情况 |
组织检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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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听取汇报次数 |
各地党委、政府领导领导批示次数 |
召开会议次数 |
下发专项整治文件名称及文号 |
组织检查组(个) |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单位(家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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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次) |
分管领导(次) |
主要领导(次) |
分管领导(次) |
党委政府(次) |
公安机关(次) |
消防机构(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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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
合用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
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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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家) |
责令“三停”(起) |
临时查封(处) |
罚款(万元) |
拘留(人)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处罚单位(家) |
罚款(万元) |
责令“三停”(起)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处罚单位(家) |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罚款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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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地下建筑及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
旅游景区(点)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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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建筑(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个) |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临时查封(处) |
责令“三停”(起) |
罚款(万元) |
政府挂牌督办(家) |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个) |
责令“三停”(起) |
临时查封(处) |
罚款(万元) |
拘留(人)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临时查封(处) |
政府挂牌督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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