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我镇“个转企”工作,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发展,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业态优化升级,《洲泉镇“个转企”工程实施意见》已经洲泉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洲泉镇“个转企”工程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镇个体工商户增长迅速,为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提升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业态优化升级,现就实施全镇“个转企”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宗旨,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构筑高层次的现代产业体系”工作要求,坚持优势特色产业改造和三次产业优化转型并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开辟转型升级“绿色通道”、提升转型升级能力和加强转型升级信息资源共享为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一系列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我镇民营经济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优化全镇经济结构,服务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引导已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三、工作目标
根据全镇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确定“个转企”的重点对象,建立“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制订政策扶持体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引导、分步推进,到2012年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确保完成20户,力争30户。
四、工作重点
突出洲泉产业和区位优势,按照“规划引领、业态提升、集约集聚”的思路,以丝绵、皮鞋等两大特色产业和服务业为“个转企”工作重点,积极引导较大产值的制造业个体户和较大规模的服务业个体户升级为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通过政策引导、法律规范、主动服务,促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有一个较大的突破和进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个转企”工程是全力实施工商强市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各村要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努力为经济转型升级营造一个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外部环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落实,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强化“个转企”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洲泉镇“个转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工商所、国税所、地税分局、环保所、经发中心、统计中心、三产办、劳保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办公室主任由工商所所长兼任。建立“个转企”工作考核制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并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要重点宣传个体工商户与企业的对比优势以及政府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特别要突出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明显的比较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个转企”成功的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信心和决心,解除其后顾之忧,引导他们主动转型升级。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个转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个转企”工作良好局面。工商部门要优化服务引导,设立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的“个转企”绿色通道;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大征管力度,着力公平行业间企业与个体大户的税负水平,积极创造个体大户与私营企业公平税负、公平竞争的环境;公安、环保、卫生、文化等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要简化“个转企”审批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优先审核发证;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个转企”涉及产权变更登记服务;人力社保部门要在劳动用工社保等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方面赋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等的市场主体待遇和监管力度,积极营造个体大户与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努力为升级登记为企业的经营户营造一个便捷、高效的转型服务环境,并依法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