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关于大力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桐消会〔2012〕7号)精神,经街道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建立全街道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系数得到有效提升,避免“小火亡人”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户外大型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的制作和悬挂
街道将在灵安工业区主要入口设立一块大型消防公益宣传广告牌,规格不小于24平方米,内容为结合本辖区特色的公益性消防宣传图文。同时要在本辖区的灵安、同福、同福工业园区主要地段(车站、农贸市场、路口)等人员密集地段设置固定醒目的公益性消防宣传温馨提示牌,内容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防火安全知识、初起火灾自救和逃生知识等公益性宣传内容。
(二)村、社区公益性消防提示牌及展板制作和悬挂
各行政村、社区应当根据辖区需要,在村群众活动中心、主要地段等群众活动频繁的地点张贴普及消防常识、用火用电安全的提示牌。在第三季度前,要结合本辖区农村、社区的防火工作重点和特点,在已有宣传展板的基础上制作具有本辖区特色的公益性消防宣传展板,规格不小于1m×2m,实现辖区内每个社区至少2块,每个行政村和5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1块,要特别针对“城中村”、“棚户区”等城乡结合部的用火用电等防火知识、“小火亡人”火灾案例进行警示性宣传。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公益宣传
1.落实常态性消防宣传。街道相关单位要组织全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同时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校报、电子显示屏、板报开展消防宣传。街道分管宗教单位要组织寺庙、基督教堂通过设立户外广告牌、建立LED显示屏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同时重点在秋冬季节开展对香客信徒的消防安全宣传。街道卫生单位要发动卫生院在门急诊室、住院病房等区域利用电视、LED、院报、张贴画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街道各金融网点、车站也要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消防宣传知识,分时段对办事民众和过往人群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开展消防“三提示”宣传。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以及KTV、酒吧、浴室、足浴、咖啡及茶艺馆等娱乐场所,要充分利用广电传播的数字电视、楼宇视频,开展好消防安全 “三提示”宣传工作,向消费者提示本场所的类别、火灾危险性、紧急情况的疏散逃生路线和方法,避免一旦发生火灾时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公安、广电、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监督。
二、工作要求
(一)街道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公益性消防宣传工作,狠抓落实。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图文资料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消防公益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派出所和专职消防队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制作和悬挂工作的指导,宣传办、安监站、交管站、城管办等单位要积极提供协助,有效提高群众消防知识知晓率和避免公益广告牌的悬挂出现安全事故。
(三)街道综治委将此次公益性消防宣传活动纳入到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街道消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行政村、社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