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凤鸣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 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桐消安委[2012]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全街道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平安凤鸣”建设为主线,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止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稳中有降,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2年5月15日起至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决定成立由张建根同志主任任组长,姚国中、潘星两位同志任副组长,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行政村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专职消防队),由谢国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及各行政村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道实处。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
街道职能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部署对监管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许可、备案或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公众聚集场所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营业。
(二)重点领域
1.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工商、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分别牵头协助消防安全工作站开展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物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凡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凡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2.合用场所。街道专职消防队要牵头开展“三合一”等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合用场所是否设置在安全的建筑内,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3.居住出租房屋。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牵头开展本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居住出租房屋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凡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实施处罚。
4.旅游景区(点)。消防安全工作站要牵头对福原寺旅游景区及饭店、农家乐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检查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是否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凡存在火灾隐患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责令改正;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挂牌督办。
6. 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象是本辖区内具有典型行业特征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如羊毛衫、制鞋、皮草、化纤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合用场所。
五、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5月15日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至5月30日)。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单位按照全街道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具体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单位要按照街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所有严重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检查和复查,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导整改阶段(8月16至9月15日)。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要对各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及时归纳汇总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梳理成功做法经验,分析研判存在不足,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办事处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对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科学规划,明确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互能信息,形成全力,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程督查。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通过街道广播、相关单位LED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及全警消防战略机制、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经验成效请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报送《凤鸣街道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清除火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谢国富,联系电话:610230)。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