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2012〕59号
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即将来临,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向频繁,季节性不安定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认识,认真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夏季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灾害性天气特点,结合本单位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提早准备、提前部署、提前防范,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度夏。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夏季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加强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防火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落实责任和措施,抓紧各级挂牌督办火灾隐患的整改,同时做好整改期间的事故防范工作。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防止疲劳作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零售企业销售场所采取防潮、降温、通风措施,零售企业销售场所内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存货量,配备与储存数量相匹配的消防器材。严格按照危险物品运输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加大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力度。
(五)加强机械、冶金等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各机械、冶金等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认真落实高温季节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高处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职工发生触电、中毒、中暑、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温作业岗位应知应会训练,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道路、农电、水利、卫生、民政、学校等行业的安全监管。要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较多,容易发生事故道路路段,警示标志,触电,自发电,机埠用电,防洪,职业中毒,劳动强度,疲劳作业,敬老设施,学校扶栏,楼梯等的安全检查。
三、加强联动,务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各村、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关注安全动态,进一步健全安全事故预测,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和损失。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 夏季 汛期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市安监局,镇党政班子相关成员。
大麻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