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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和落实行政指导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队、中心、分局、工商所,机关党委、个私协会:
为认真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经研究确定以下十五项行政指导项目,请根据要求抓好落实。
一、项目名称
1.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中加强行政指导(责任单位:市场合同科);
2.对本市广告业规范发展加强行政指导(责任单位:商广科);
3.对网络交易平台规范经营开展行政指导(责任单位:网监办);
4.在“个转企”工作中强化行政指导(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5.加强对大型商超的行政指导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品科);
6.在企业年检、个体验照中开展行政指导(责任单位:企管科);
7.在快递行业规范整治中开展行政指导(责任单位:消保分局);
8.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助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自我完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经检科);
9.对羊毛衫企业定牌加工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责任单位:梧桐所);
10.深入开展皮毛行业信用建设行政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崇福分局);
11.加强对国际童装城行政指导,以引导其健康、持续发展(责任单位:濮院分局);
12.在规范桐乡铭豪二手车交易及配件市场经营主体经营活动中开展行政指导(责任单位:振东所);
13.通过行政指导引导辖区工业生产性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责任单位:石门所);
14.对大麻杭州湾轻纺城进行项目化行政指导(责任单位:洲泉所);
15.运用行政指导进一步深化乌镇景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乌镇所)。
二、工作要求
(一)、要增强实施行政指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从执政为民、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实现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实施行政指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不断引向深入。
(二)、要确保行政指导项目真正得到实施。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行政指导项目的落实是关键。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指导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行政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到科所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要增强行政指导项目的实效性。开展行政指导要措施得当,程序规范,充分运用“劝、引、帮、促”等手段,切实帮助行政管理相对人解决困难、规范行为,促进发展。各责任单位在开展行政指导时要做到行政指导文书规范、归档立卷及时,同时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上报优秀行政指导项目和事例。
(四)、要扩大行政指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指导工作。在工作中要充分体现刚性执法和柔性指导相结合,密切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关系,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工商部门行政指导工作,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