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站、大队、中心,各镇(街道)环保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省生态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现场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完成铅酸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整治,从根本上解决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使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保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污染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大幅下降,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按期完成六大行业污染整治任务,经研究决定,局各科室分别牵头负责六大行业整治工作,请各科室按照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做好牵头负责的行业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有序推进整治工作,按时验收上报,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具体分工如下:
一、铅酸蓄电池行业:分管领导徐华君,牵头科室监察大队,主要整治任务为2011年底前,所有企业关停,并通过关闭整治验收;2012年起,严把准入关,禁止新建此类项目,坚决打击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电镀行业:分管领导王宏欣,牵头科室管理科,主要整治任务为2012年6月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2012年底前,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体验收。
三、印染行业:分管领导徐华君,牵头科室监察大队,主要整治任务为2013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全市印染行业主要水污染负荷(COD、氨氮)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不低于35%,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体验收。
四、制革行业:分管领导王宏欣,牵头科室管理科,主要整治任务为2014年6月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全市制革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30%以上,铬排放量在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15%以上,制革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体验收。
五、化工行业:分管领导朱生泉,牵头科室行政许可科,主要整治任务为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5年年底前现有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体验收。
六、造纸行业:分管领导殳连福,牵头科室交易中心,主要整治任务为2014年9月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底前全市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废水量和COD污染负荷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20%以上,造纸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体验收。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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