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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桐乡市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新居民事务所:
根据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关于推行“新居民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新居民发[2012]30号)和桐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桐乡市“五有·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意见》(桐文明委[2012]6号)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现就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升新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以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应有作用,让新居民教育新居民、新居民评新居民、新居民学新居民,着力构建新居民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不断增强新居民的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帮助新居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工作内容
(一)讲堂内容
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主要围绕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等内容开展宣讲活动。
1、有爱心。主要以“爱心”为核心,引导新居民常怀善心,常行善举,开展扶贫救济、敬老助残、助人为乐和雷锋精神等内容宣讲。
2、有正义。主要以“正义”为核心,引导新居民弘扬正义,向上向善,开展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和好人好事等内容宣讲。
3、有礼节。主要以“礼节”为核心,引导新居民以礼相待,举止文明,开展社会礼仪、职业礼仪、家庭礼仪和个人礼仪等内容宣讲。
4、有知识。主要以“笃学”为核心,引导新居民崇尚科学,反对愚昧,开展先进理论、社科普及、经典诵读和学习型建设等内容宣讲。
5、有诚信。主要以“诚信”为核心,引导新居民以诚待人,以诚兴业,开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等内容宣讲。
(二)讲堂设立
按照“就近就便、覆盖合理、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新居民相对集中的社区、学校和集居点开设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引导新居民树立较强的遵纪守法、文明意识,推进新居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现设立凤鸣天女中心小学凤凰校区、梧桐街道同庆社区、凤鸣街道灵安村、振东新区凤凰社区为试点单位。
(三)讲堂队伍
以“自身素质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为标准,组建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宣讲队伍。聘请专家学者、志愿者、道德模范、优秀新居民等为宣讲队伍成员,注重培育和挖掘一批思想道德好、表达能力强的新居民,以好人好事为主,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道德故事,使新居民成为“五有·道德讲堂”的主人,开展道德宣讲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实施阶段(2012年8月)。各试点单位做好调查研究,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试点方案,及时启动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努力实现“六个一”标准:即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编印一批主题鲜明、故事真切的读物讲义,建立一支认真负责、素质过硬的宣讲队伍,选树一批来自新居民、事迹感人的先进人物,营造一种神圣清正、融洽热烈的环境氛围,树立一个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建设标准附后)。各试点单位请于9月10前上报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方案。联系人:胡伟强,电话:89399633,邮箱:txxmj@126.com。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9月至12月)。各地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全面实施方案,完善讲堂阵地,健全宣讲队伍,建立工作制度,不断增加讲堂数量,提升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质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各地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吸引更多的新居民参与“五有·道德讲堂”活动。市新民局将对各地讲堂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注重思想引导,各地要深刻认识到推进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是帮助新居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新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载体,必须作为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进行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新居民参与支持“五有·道德讲堂”建设。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新居民事务所要积极与相关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落实实施方案,抓好试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要抓好工作结合,把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与弘扬“五有”、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的真善美”征集、乡风文明评议以及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推进新居民思想道德建设。
(三)切实注重实际效果。要拓宽工作思路,采取有效办法,不断增强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的影响力和引导力。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新居民道德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新居民群体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桐乡市新居民“五有·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
桐乡市新居民事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新居民 “五有·道德讲堂”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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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文明办、经济开发区,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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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新居民事务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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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夏根伟 校对:胡伟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