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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审计局文件
桐乡市审计局2011年普法教育
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我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观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免疫系统论”及审计机关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2011年审计机关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按照《桐乡市审计局“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规划和推进工作,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全局人员法律意识,法制工作做到领导有研究、年度有规划、实施有措施,切实推进审计法制和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同时狠抓落实讲求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审计应有的贡献。
一、组织保障方面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局结合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关于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论述,加深对推进依法行政战略部署的领会和理解,不断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把依法行政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基本准则,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协调、督促本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努力营造与建设法治审计相适应的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审计目标,自觉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大局,制订《桐乡市审计局“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桐乡市审计局201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渐次推进落实。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承担起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工作职责,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和依法审计工作。法制科会同各科室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激励等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结合实际,力求实效。一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审计机关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服务审计事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二是把握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需求,探索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形式,开创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三是结合各自项目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用”字上下功夫,在治理上求实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法行政方面
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围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
(一)围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考察评价体系
继续以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为主线,努力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的完善、问责方式的深化上取得新进展,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为党委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提供科学参考依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桐乡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考察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组织领导、计划管理、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结果运用、跟踪整改等管理制度。开展梧桐街道办事处、崇福镇、石门镇、洲泉镇、发改局、财政局、农经局、司法局、新民局、广电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规划建设局财务收支审计和振东新区财务收支审计。
落实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和省两办经济责任审计新办法做到“创建一项制度、召开二次会议、采取三项措施。”即创建审计考察制度,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收看“全省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及时转发省两办经济责任审计新办法、及时告知初任“一把手”履行职责时应当知晓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改进领导干部评价及责任认定票决制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6号令)及相关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审计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二是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浙审办法〔2010〕68号)的要求,以自查和接受嘉兴市局检查相结合,对我局2009年度已完成审计项目的项目立项、审计方案制定、审计整改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审计质量管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达到整改和规范的目的,对全体审计人员提出切实提高对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对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责任性;切实改进审计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三点要求。并将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审计干部评比、培养、任用的重要评价体系。
(三)完善依法审计程序,落实审计责任,严格执行审计跟踪反馈制度
针对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公众参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要求,严格实施审计会议制度,根据不同审计处理分简易审计会议和全体审计会议,只有通过审计会议才能出具审计结果文书,避免个人拍板决定。重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跟踪工作,完成《关于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写,履行审计的法定职责;继续开展审计项目回访工作,回访结果反映有关部门单位整改积极,措施到位。
(四)积极开展内审指导工作,探索国家审计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指导有效路径
内部审计协会切实履行“服务、管理、宣传、交流”的职责,积极开展审计业务指导和帮助。一是认真组织全市内审人员参加省、市内审协会举办的内审上岗证培训及后续教育培训,有效地提高广大内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交流活动及组织业务培训。组织镇(街道)内审骨干学习交流内审工作先进经验,拓宽视野,提高业务工作技能。三是探索国家审计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服务指导的有效路径,2011年年初,开展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现状调查,通过调查、座谈,了解目前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困惑和思路,以点带面,逐步引导民营企业决策层重视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同时,积极指导市级国资公司内审机构开展内审项目评优推荐工作,实现内部审计成效的最大化。
三、法制宣传方面
深入开展以“学法、懂法、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审计机关内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在审计机关内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管理、依法审计的法治氛围。
(一)以培训教育入手,学习宣传审计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一系列审计法律法规陆续经国务院修订通过后开始施行,审计法律法规修订施行,对于完善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推动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学习、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将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具体做法是:
一是组织全局人员进行集中式学习培训,邀请省审计厅、宁波、义乌等市审计局专家来我局进行专题辅导,学习内容包括审计质量管理专题、绩效审计专题、行政事业审计专题、计算机审计专题、新闻信息及写作专题等,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把握审计发展方向,规范审计执行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选派审计业务骨干外出学习培训,每年我局创造多种机会选派多名审计骨干到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组织的审计质量管理、计算机审计、审计法实施条例等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教育培育,拓展审计人员宏观思维,积累审计经验;
三是订阅《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审计工作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浙江省法规规章汇编》等审计法律法规业务资料,有助于审计人员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
(二)学法用法紧密结合,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1.审计法修改以来,我市本级政府和审计机关先后出台了《桐乡市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桐政办发〔2010〕47号》)、《桐乡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人民政府令第62号)、《桐乡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桐审〔2010〕28号)、《桐乡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考察制度实施方案》(桐审〔2011〕22号)、《桐乡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试行办法》,并修订完善了审计业务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共13项。
2.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依法治理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学习读本》,在组织部门对新任或转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时,书面告知其任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同时结合领导干部培训、廉政谈话、集中教育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事先告知和业务辅导。
该读本集纳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监督相关的七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七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3.科学地把审计工作、集中培训和审计执法紧密结合起来。我局每年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进行与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邀请省厅、市局从事多年审计工作并有丰富审计工作经验的同志授课,对在审计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予以指导和讲解,组织培训班的同志对审计执法工作进行探讨,交流审计工作经验和审计技术方法,使审计执法从实践中来到理论中去,再用新的理论指导实践,为审计理论、审计业务技能的提高,提供了一个学习平台,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受益匪浅。
4.我局法制科定期与业务科室就新近颁布的审计及财政政策法规进行学习交流,并与纪检监察回访组深入审计现场,对审计项目执法程序、执法力度和执法行为等进行检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审计决定的执行率,健全和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桐乡审计局审计项目回访制度》对本年度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回访和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我局还根据每年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在对部分县(市)审计机关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及审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审计机关执行法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依法行政、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情况,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审计人员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审计成效好、执法效果好的优秀审计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审计机关为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对审计人员的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机结合起来,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培育符合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审计文化。一是坚持以素质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核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使审计人员树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和“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二是以提高审计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坚持表彰先进、弘扬时代精神;坚持人文关怀、创建和谐机关;坚持崇廉敬业、树立正确荣辱观;坚持文明审计、提升审计形象。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落实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新“八不准”规定,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大力宣传清正廉洁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审计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