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秩序,全面掌握2012年1月1日以来我市的违法用地情况,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根据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9月中旬起至2012年12月下旬,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查整治违法用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日行动”工作任务
全面清查2012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用地情况,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通过清查整治“百日行动”,力争违法用地查处率、整改率达到100%,确保我市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个位数、零问责”。
(一)清查范围。201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情况,特别是镇(街道)、各类园区、村集体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工矿仓储用地情况。各镇(街道)、开发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所有的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清查,确保无一遗漏。
(二)整治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单位对清查出来的2012年1月1日以来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中存在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等违法用地项目,结合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分门别类进行整改,限期查处整改到位。
二、“百日行动”实施步骤
清查整治工作以镇(街道)、开发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执法巡查与核查阶段。9月中旬至10月10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迅速开展清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加强日常土地执法巡查,结合今年以来每月上报的各类违法用地,全面清查,逐一核实;对已上报和新出现的违法用地填写《桐乡市2012年违法用地清查情况汇总表》,建立台账,拟定查处整改方案。清查结果和整改方案于10月10日前上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整改阶段。10月10日至12月15日前,对清理出来的各类违法用地,按照边清理边查处边整改的要求,逐宗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所有违法用地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对列入拆除的项目,要坚决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补办条件的未批先建项目,要及时上报农转用、供地材料;对列入立案查处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查处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5日至25日,各镇(街道)、开发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认真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镇(街道)、开发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三、“百日行动”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查整治违法用地“百日行动”,是认真履行土地执法监察职责,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为做好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因此,市政府将建立全市清查整治违法用地“百日行动”督查组。各镇(街道)、开发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查整治 “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扎实开展,全面排摸,切实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镇(街道)、开发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狠抓违法用地的治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治理,在查清违法用地现状后,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查处、整改工作。对违法用地问题比较严重和查处、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重点监管,采取组织约谈、通报警示、实施问责等措施,督促违法用地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要视全市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情况,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用地案件,公开追责,做到查事、查人相结合、两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单位要严格上报各类数据,按时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市督查组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进度缓慢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上报数据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伪造数据和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特别是在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的违法用地而在上报数据中没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对违法用地的防范力度。在抓好这次“百日行动”的同时,要密切关注违法用地趋势,切实加大防范力度,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管。扎实推进执法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确保对违法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力争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新的违法用地发生。
附件:桐乡市2012年违法用地清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