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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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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优秀新居民的先进事迹,激发和调动新居民投身创业、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积极引导和激励桐乡新居民在第二故乡建设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通过评选活动,表彰、宣传一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中取得骄人业绩和作出积极贡献的新居民典型,展示桐乡新居民形象,激励广大新居民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学习、敬业爱岗、奉献社会,增强新居民对第二故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进新老居民和睦共处。

   二、评选条件

   (一)在桐务工、经商、创业,有固定住所的非桐乡户籍人员(港、澳、台和国外人士除外);

   (二)在桐乡居住工作2年以上,并领取居住证;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道德品质优秀;

   (四)在桐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中取得骄人业绩和作出积极贡献;

   (五)勤奋工作,敬业爱岗,具有优秀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六)遵纪守法,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热心公益,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作风廉洁、正派。

   三、名额分配

   由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推荐候选人2名(其中:濮院4名、梧桐3名、崇福3名、开发区3名),由部门推荐的候选人不占各地名额。

   四、评选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确定“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方案;下发“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推荐人选阶段:(9月上旬~9月中旬)由各镇(街道),市直属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此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市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候选人,上报优秀新居民的相关事迹材料。

   (三)确定候选人阶段:(9月下旬)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候选人材料,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审核评选阶段:(10月上旬~10月下旬)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10名、“桐乡市优秀新居民”若干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五)公示表彰阶段:(11月)对“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在嘉兴日报桐乡版和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对“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表彰活动,旨在大力宣传为桐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新居民典型,激励广大新居民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学习、敬业爱岗、奉献社会。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细化评选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落实领导责任。市里成立“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开展“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选工作,下设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桐乡市新居民事务局),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的原则。可以采取自荐、互荐、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提名。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保证质量。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评审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材料,确保评选质量。同时,要突出优秀,注重结构,体现各个层次的典型作用,要重点推荐在平凡岗位上有突出业绩或贡献的普通劳动者、勇于创业创新,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典型人物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优秀新居民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新居民的创业和奉献精神,宣传各基层单位服务管理新居民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关爱新居民的良好氛围。

   六、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一)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3份),字数1500字左右,应反映主要经历和主要成就,A4纸(格式见附件3);事迹简介300字左右(一式3份),内容真实、文字简练(供新闻单位使用,见附件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表格及电子稿件,电子邮箱txxmj@126.com。

   (二)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提供两寸近期彩照2张。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新居民事务所盖章,推荐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三)各单位要在9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和各种书面证明上报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顾玲玲,电话:89399635,地址:桐乡市振兴中路47号新居民事务局办公室。

 

   附件:1.“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

   2.“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3.“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材料

   4.“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简介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附件1

第三届“桐乡市十佳优秀新居民”评选活动组委会

 

   主  任:王尧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赵月祥   市委办副主任、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田思轶   市政府办副主任

   潘亚萍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新民局局长

   委  员:谢  俊   市纪委副书记

   范忠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新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根伟   市新民局副局长

   胡国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佩珠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李建林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钱  玲   市总工会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新民局,夏根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桐政办发[2012]9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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