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专毕业生
见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缓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提高大中专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09年以来的工作实际,现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见习条件审核与拓宽帮扶渠道就业相结合
鼓励我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各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用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申报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对象条件: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毕业两年以内的应历届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有就业困难的可成为见习培训的备选对象,在见习启动时为非参保状态。
2.通过以下三种形式进一步拓宽渠道。一是经个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上岗;二是通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招聘洽谈会录用;三是经认定为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自主招录。在全市核定岗位时依上述顺序,对登记求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优先。
二、见习基地的认定和见习岗位(工种)的确定
单位申请见习基地,需填写《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年见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对见习单位和岗位(工种)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择优确定。
见习基地实行年度认定与督导制度,凡检查不合格的见习基地则予以取消。
三、见习培训期限和见习期补助的确定
见习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学员应按见习期限和要求进行见习,见习基地在见习期内和见习期结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见习单位均可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鼓励见习基地多提供见习和就业岗位,提高录用比例,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用人单位根据见习学员的表现支付合理报酬,至少发放每月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其中市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见习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见习期未满提前结束见习的,即行停止见习期补助。
四、见习培训的实施程序
1.申请推荐。个人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基层人力社保所)求职时,根据自愿的原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申请审核表》(附件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推荐见习培训;也可参加专场招聘会选择见习培训岗位,提交上述材料;或者由用人单位自主招录并负责收取上述材料。
2.专场招聘。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置的任务和我市用人单位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商量,确定见习基地,组织专场招聘会。用人单位与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不足名额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适当调剂。
3.上岗见习。见习基地与见习学员在学员见习前签订《见习培训协议书》(附件3)。经双方洽谈基本满意的,鼓励采取试用或即招即录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期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培训协议书》自动失效,经认定的见习补贴期限不受影响。
4.评估督导。见习培训期满后,见习基地要根据见习学员个人小结作出考核评价,填写《见习培训学员考核意见书》(附件4),学员根据见习基地安排落实见习带教的情况进行评估,填写《见习培训工作评估(督导)表》(附件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不定期组织就业培训督导员进行抽查。
5.资金申拨。已经完成任务的见习基地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见习补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按《桐乡市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办理。
五、其他事项
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21家见习岗位165个(附件6);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专场招聘会与秋季人才招聘洽谈会于2012年11月3日在人才市场同时举行;2011年、2012年认定的见习培训基地完成任务后申请补助截止期分别为:2012年10月31日和2013年6月15日。
以前年度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申请表
2.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申请表
3.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协议书
4.见习培训学员考核意见书
5.见习培训工作评估(督导)表
6.2012年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名单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大中专 毕业生 见习培训 通知
|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印发 |
附件1
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申请表
|
单位名称 (盖章) |
| ||||||||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
单位地址 |
|
电子信箱 |
| ||||||
|
单位简介 (经营业务、企业规模、员工素质现状) |
| ||||||||
|
申请岗位 |
人数 |
学历 |
其 他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意见 |
| ||||||||
附件2
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照 片 | |||
|
家庭地址 |
| ||||||||||
|
所属镇街道 |
|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
|
毕业证编号 |
| ||||||||||
|
见习意向 |
| ||||||||||
|
见习前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
1、本人于 年毕业,毕业后见习前基本情况:是否就业,有无参保,有无转岗? 2、以前无见习经历,见习启动时非参保状态。 以上材料真实。 见习学员签名: 年 月 日 | ||||||||||
|
用人单位 意见 |
|
人力社保管理所意见 |
| ||||||||
|
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意见 |
|
人力 社保局 意见 |
| ||||||||
附件3
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学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双向选择,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协议性质
1、本协议非劳动合同,乙方见习合格、协商后可签订劳动关系。
2、本协议系甲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培训政策提供见习岗位,乙方自愿到甲方提供的见习岗位见习。
二、见习期限和时间
双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进行为期 个月的见习(最长见习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见习期限内,乙方与甲方员工一样同等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作息的权利。
三、见习内容
1、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门 岗位进行见习。
2、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对乙方的见习岗位或内容进行调整。
四、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1)在见习期内,若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提供见习岗位时,或乙方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见习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通知乙方后可解除协议,提前终止见习活动。(2)若在见习期间乙方工作能力突出,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提前结束见习而聘用上岗。(3)在见习期间,对乙方进行见习管理。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见习机会;事先给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讲明应有的注意事项。给乙方安排工作时,要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安全条件和设施场所。(2)根据乙方实际出勤见习时间和天数,支付乙方见习补贴。(3)乙方见习期限届满后,对乙方进行见习考核评定。(4)如乙方通过考核,甲方需雇用同工种或类似工种的员工,应优先聘用乙方。
3、乙方的权利:
(1)在协议规定的见习期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2)根据实际见习时间和天数领取见习补贴费用。
4、乙方的义务:
(1)见习是乙方的自愿申请,乙方承诺乙方的劳动人事管理状态由乙方自行解决。(2)乙方在见习期间,应遵守所在见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在见习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个人材料,并确认材料的真实性。(4)乙方应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5)如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接受了甲方提供的定向培训,乙方应履行定向培训协议项下乙方的义务。
五、见习补贴的金额与发放
1、见习补贴由甲方支付乙方。
2、甲方按见习补贴每月 元(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乙方实际出勤见习时间和天数,于乙方见习次月的 日前,对乙方进行计发。
3、乙方须亲自领取补贴,并签署领款人姓名。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
因本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在见习期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保密条款
1、乙方见习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档案资料、各类合同、人事档案资料、行政文件、软件开发资料、市场销售资料、经销商资料、市场推广计划、价位策略、销售渠道、销售办法、客户资料等(统称“保密信息”)。乙方承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2、不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乙方在本保密条款项下的义务在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
八、协议的生效、备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 (公章) 乙方:
代表人(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见习培训学员考核意见书
|
学员姓名 |
|
见习培训时间 |
|
|
见习单位 |
| ||
|
见习职业(工种) |
| ||
|
个人小结和意见建议 | |||
|
签名: 年 月 日 | |||
|
见习单位考核意见 | |||
|
见习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两份,见习期满后由学员本人小结,见习单位出具意见,一份返本人,一份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附件5
见习培训工作评估(督导)表
|
见习培训单位 |
| ||
|
见习职业(工种) |
| ||
|
见习培训时间 |
| ||
|
评估督导内容: | |||
|
有否制订见习培训计划 |
| ||
|
你认为培训计划是否合理有效 |
| ||
|
有否落实带教人员 |
| ||
|
你对带教人员的评价 |
| ||
|
通过见习培训,你学到了什么? |
| ||
|
你对该见习单位见习培训 有何建议 |
| ||
|
你对该见习单位的经营(生产)和管理等有何建议 |
| ||
|
本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
参与评估督导人员意见 |
|
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6
2012年桐乡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名单
|
序号 |
企 业 |
见习需求人数(名) |
|
1 |
桐乡钱塘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 |
5 |
|
2 |
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5 |
|
3 |
禾峰集团有限公司 |
5 |
|
4 |
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 |
5 |
|
5 |
浙江内曼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 |
|
6 |
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7 |
桐乡波力科技复材用品有限公司 |
10 |
|
8 |
浙江朝晖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9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15 |
|
10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11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12 |
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 |
5 |
|
13 |
浙江高人道具有限公司 |
5 |
|
14 |
浙江曼得丽涂料有限公司 |
5 |
|
15 |
浙江硅萃影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 |
|
16 |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 |
|
17 |
嘉兴太平洋钓具有限公司 |
5 |
|
18 |
奇男子五金制品(浙江)有限公司 |
5 |
|
19 |
哈伯精密机械(浙江)有限公司 |
5 |
|
20 |
浙江创嘉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5 |
|
21 |
桐乡市东企纤维整理有限公司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