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8·5”温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教训,全力消除“三合一”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8月中旬起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设“平安崇福”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入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厉海光
副组长:朱建林、姜惠明
成员单位:消防队、派出所、经发办、宣传办、工商分局、地税分局、环保所、城管中队、安监站、新居民管理所、质监站、供电营业所、市场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崇福专职消防队。俞冬林任办公室主任,吕有林为联络员。
三、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所有存在“三合一”(“三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的建筑(企业)。重点是有人居住的下列场所:
1.生产、加工、维修企业(作坊);
2.商场(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
3.储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
4.宾馆、饭店、旅馆、餐饮等;
5.公共娱乐、室内休闲场所。
四、职责分工
社区、行政村:负责日常监管和巡查,并落实专人进行排查、摸底,对本区域内“三合一”可疑场所进行登记,报送镇“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队:负责指导、督促、实施“三合一”场所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改正,且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的责令停止使用。
安监站: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
宣传办:负责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和负面典型的媒体曝光。
质监站:负责对企业使用锅炉等行为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占道等违反城市管理行为进行督查,对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派出所:负责对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对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新居民管理所:负责落实出租屋主的核实登记措施。
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证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证照“三合一”企业,依法给予查处。
地税分局:负责对“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偷税、漏税行为依法严查。
环保所:负责对“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的噪音、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法达标的责令关停。
供电营业所:负责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私拉乱接情况进行检查,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强制断电。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8日至8月18日)。制订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三合一”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相关要求以及法律责任。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9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摸底,彻底摸清整治范围内“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数据,并将“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摸底表于8月31日前报送镇“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吕有林,联系电话:655119)。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25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行政村、社区调查摸底上来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三合一”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高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四)全面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底)。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办公室对开展“三合一”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书面上报镇“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向各村、社区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整治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消除“三合一”场所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开展对本区域内“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规模结构、住宿人员、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集中执法检查,跟踪督促整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突出重点,用铁的手腕认真开展整治,务必达到“淘汰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提高一批”的效果。
(四)举一反三,综合治理。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各部门要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做法进行推广,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