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桐政发[2017]29号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建筑业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全面实现“十二五”期间各项发展目标,加快“建筑强市”创建步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加快创建“建筑强市”
(一)经济总量:“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利税、省外业务年均增长15%~20%。到2015年末,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0亿元以上,力争45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企业规模:到2015年末,新增国家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达到15家以上,超百亿元“龙头企业”1家,超20亿元“骨干企业”7家以上。规模企业产业比重达到80%以上,力争完成1家企业境内外上市目标。
(三)市场拓展:到2015年末,市外施工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省外施工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培育超50亿元省外区域性市场1个,超5亿元省外区域性市场8个,国际市场业务实现新突破。
(四)科技进步:到2015年末,建立省级科技研发中心2个,地市级科技研发中心5个,创国家级工法5项,省级工法10项,构建“产、学、研”信息平台,加强技术合作。
(五)工程质量:到2015年末,争创国优工程2项,省优工程15项以上,省级文明标化工地15项以上,地市级优质工程45项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普遍提升,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
(六)安全生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率,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并控制在1%以内,区域内标准化工地创建率达到90%以上,实现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全覆盖。
(七)人才培养:到2015年末,力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达到500人以上,二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达到500人以上,建立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基地10个以上,岗位培训达到1万人次以上。
二、强化政策激励,加快实现产业转型
(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以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境内外上市等形式,壮大企业规模。鼓励企业多领域发展,发挥产业优势,延伸上下产业链。积极创造条件,优先解决建筑业发展用地指标,对建筑业企业落户总部经济区的,可按市总部经济相关政策执行。培育优势骨干企业,设立企业发展奖,以上年度末经济指标为基数,当年度完成施工总产值分别在10亿元、30亿元以上的企业,结算收入增幅达到20%以上,市外结算产值比重达到45%以上,税收贡献增幅达到10%以上,且无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在本市实缴税金超8000万元的特级企业和实缴税金超8000万元、产值超百亿的龙头企业可享受一企一策。
(九)支持企业加快发展。设立税收贡献奖,对本市企业在本市年缴纳税金(含营业税、所得税)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且同比上一年度有实际增长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建筑业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按市级鼓励企业上市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十)支持企业向外拓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市外承接业务,当年度结算收入超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和专业承包企业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同比上一年度有实际增长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二级(含)以上施工承包企业,在省外地市级行政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设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且年度完成施工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个分公司或办事机构5万元奖励;年度评选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特殊贡献人员10名,每人给予2万元奖励。当年度对外国际承包工程或劳务输出业务营业额500万美金以上的,奖励10万元;1000万元美金以上的,奖励20万元。在对外国际工程业务中,政府将加强对国际保函支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国际承包工程保函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