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
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2013年元旦、春节和“两会”临近,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局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现将有关排查调处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排查调处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为部署动员阶段;第二阶段,2013年1月1日至3月15日为排查调处阶段;第三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20日为总结阶段。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环境污染等新类型矛盾和因欧债危机导致的企业关停并转、裁员减薪、业主逃匿等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同时,各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创建“无欠薪浙江”行动要求,在元旦、春节前夕,以欠薪劳动争议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抓部署。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司法所要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对本地区社会维稳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避免矛盾上交、扩大和激化,严防将一般纠纷演变成影响稳定的大事件。各地要认真履行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按照“深而又深、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2、制定方案抓排摸。'各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分布广泛"的优势,特别要围绕企业资金周转、民间借贷、催债追债、欠薪纠纷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摸清当地涉企矛盾纠纷,并研究制定预防化解的措施方案。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对于排查出来一般民间纠纷,要及时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排查出来重大、复杂、疑难的纠纷,要集中力量调处解决,防止矛盾积累,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有关人员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进京上访。
3、明确职责抓落实。各司法所要切实落实节假日值班人员,明确带班领导,做到24小时不脱岗,并专门组织一支能随时赶赴现场,控制或调处突发事件的机动力量,以保证应急方案的落实。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特别要建立劳动争议舆情分析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员要定期收集、分析、评估各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梳理出共性的问题和重大的劳动争议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对于重要信息,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畅通高效。
请各司法所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排查调处工作汇总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局基层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