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聘任兼职纪检(廉政效能)监察员的通知
各科室、所,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党委《关于建立兼职纪检(廉政效能)监察员队伍的通知》(桐土资党〔2012〕20号)要求,各单位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分别推荐上报了兼职纪检(廉政效能)监察员人选。经局纪委审查、报经局党委审核同意,决定在全系统聘任26名兼职纪检(廉政效能)监察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各位兼职纪检(廉政效能)监察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切实履行桐土资党〔2012〕20号文件中确定的十项岗位职责,主动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员”,行风政风作风建设的“观察员”,预防违法违纪和严肃执纪的“纠察员”,基层单位与局纪委监察室的“联络员”,为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执行力发挥积极作用、作出不懈努力。
中共桐乡市国土资源局纪委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