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做好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工作,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根据省局、市政府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全面排查清理我市食品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有效防治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巩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果,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社会热点问题专项排查治理。针对近期社会关注度高的“新型地沟油”、“工业明胶”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制度规定,严防非食用物质等不合格原料流入生产环节。
(二)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排查治理。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现状,以杭白菊、酱腌菜、酒类、调味品、酱、饮料(含饮用水)、肉制品、糕点8类食品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并结合专项开展抽样工作。
(三)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排查隐患。重点对我市第一批列入小作坊生产许可发证目录的三类:豆制品、谷物粉类制品和糕点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汇总调查情况,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5日前)
5月5日前组织召开生产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细化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排查清理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2年5月6日-5月20日)
1.专项执法。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以杭白菊、酱腌菜、酒类、调味品、酱、饮料(含饮用水)、肉制品、糕点8类产品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大力查处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生产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情况。集中发现并消除一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集中立案惩处一批无证生产、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
2.专项抽查。根据确定的重点产品,做好杭白菊、酱腌菜、酒类、调味品、酱、饮料(含饮用水)、肉制品、糕点8类产品的抽样工作。
3.调查摸底。对我市第一批列入小作坊生产许可发证目录的三类:豆制品、谷物粉类制品和糕点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排除隐患。
(三)总结报送阶段(2012年5月20日-5月22日)
各质监工作站、市质检所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情况进行总结,在2012年5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小作坊调查表报送食监科,食监科汇总后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和市食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监科、各质监工作站和市质检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负起相应责任,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内容,集中力量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清理。
(二)加大打击力度。围绕食品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对食品生产环节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非法添加行为,突出“严”字当头,坚决执行“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发现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要求,必须关闭取缔;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依法实行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人员,必须严格依法惩处。进行案件查处时,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不放过;问题产品健康威胁不消除不放过;不法企业及其负责人未受到惩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处置。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发布专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完善应急处置。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突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严格值班制度,保证与各级政府、部门间的联络通畅,及时报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