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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2012〕50号 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石门”建设,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现就做好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桐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建设“法治石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镇的贯彻落实。 2.积极开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 3.围绕实施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学习宣传加快推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重点领域的法律需求,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4.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5.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与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金融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行政强制法、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时间安排 2012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其中5月25日为全镇“学法日”。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全镇组织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1.按照“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主题,组织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2.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十进”主题活动; 3.积极参与嘉兴市“普法达人”评选活动; 4.依托“新居民需求服务站”,组织开展“关爱新居民,法律伴我行”法制宣传活动; 5.将市局下发的禁毒宣传教育挂图分发到全镇各村(社区); 6.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相关的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7.以全镇各市级下派驻村干部、镇级下派驻村干部为对象, 开展一次以“创新社会管理 深化普法教育”为主题的调研征文活动。 8.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创优服务年”巡回服务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并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需求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通过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在主题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 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镇普法办。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法制宣传 宣传月活动 通知 抄送:桐乡市普法办。 石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