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第三阶段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省安监局将于12月15日前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为做好各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在认真总结第一、二阶段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第三阶段专项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相关部门针对第一二阶段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梳理,针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采取的防范措施进行一次“回头看”。同时,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对前期布置的涉尘企业排查和小微企业排查做好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相结合,与企业岗位风险点排查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和防控能力。
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通知》(浙安委〔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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