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关于转发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关于转发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现将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桐消安委〔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8日

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桐消安委〔2013〕1号

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上旬,在全组织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现将《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全市“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公消[2012]375号)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上旬,在全组织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今冬明春期间不发生较大火灾重特大火灾。具体任务为:

(一)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三老”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市消大队和各镇专职消防队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潘敏芳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吴伟强副主任、市公安局邱根甫副局长、市消防大队丁立勇大队长任副组长,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 “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消防大队长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编发简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2013年1月18日)。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3年1月19日至2013年33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各级力量,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期间,消防大队和专职消防队加强执勤战备,做好重大事件应急救援准备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形成长效,并将本地区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地及时对此次专项进行行动部署,建立政府领导分片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安、安监、教育、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按照《嘉兴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未依法年检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在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地要充分利用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配齐配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发动综治办、安监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全面排查社区、村庄楼院、村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市消防大队、各镇(街道)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市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公安派出所要结合“百日侦防大会战”活动,深入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社会面上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平台,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小孩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商场市场、工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针对燃放烟花爆竹、日常用火用电等重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控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开展冬季练兵,强化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队和各镇专职消防队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对辖区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实地熟悉和排查,全面掌握单位内部情况,及时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立完善与供水、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和现场驻点保卫,落实消防车辆和消防水源的防冻、保温、防滑措施,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器材和保障物资,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项行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市政府根据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察及时发现和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行动方案制定考评办法,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建立具体的激励机制,鼓舞士气,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工作情况及时报 “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分别于2013年1月18日和4月1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洪惠杰,联系电话:89396809)。

抄送:嘉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嘉兴市消防支队,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桐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印发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60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