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运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政府以民为本,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重要举措。为此,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春运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统一指导和协调春运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春运工作指导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信息报送和投诉处理等工作;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在1月24日前将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的组成人员、联系人及值班电话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098628、88027390)。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平安春运”这一主题,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春运开始前,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春运安全检查,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运输工具的技术状况作为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运输设施要收回有关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客运企业在春运中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超载现象,实行卸客转运,严禁只罚款、不分流;要加强对运输沿线、车站及周边地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运管部门要对道路运输企业、三级以上客运站加强安全检查。督促车站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进站上车;监督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以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充分利用GPS等智能管理系统密切关注车辆动态;整顿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
港航部门要全面检查航道通行状况,确保春运期间桥梁安全和航道畅通;要开展春运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大对超载船舶的整治力度,严禁非客船搭客和“三无”船舶营运;要督促景区加强对游船的管理,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营运游船证照齐全。
公路部门要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重点,做好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处治路面病害;对事故多发地段、危桥、通公交车的农村道路要进行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加强公路巡查和路政管理,坚决清理影响车辆通行的违法占道行为;对影响行车畅通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发生长时间拥堵事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准备工作,以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的公路安全问题。
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提供及时的气象服务。电力管理部门要保障客运站、售票点等重点单位的电力供应。准四级站、社会停车场、公交站点由所属镇(街道)负责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设在城市道路和交通主要干道的摊贩和马路市场,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春运办要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和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联运机制的作用,一旦出现冰冻灾害、旅客滞留,或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后发生重大堵车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尽可能降低影响和危害。
三、科学安排运力,确保运输需求
春运期间,我市可投入客运车辆534辆、客位20956个(含城市公交147辆、客位7520个,不含出租车),可满足需求。预计,节前客流较分散,运输压力相对较小;春节期间游客较多,节后新居民返乡客流集中,与学生上学等客流重叠,但客流总量变化不大。为此,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要根据学生、民工、探亲等客流特点,提前做好客运车辆的准备,统筹安排运力;客流高峰期,要加强对运力的调度指挥,以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春节期间,公交班次要加密,为城乡短途旅客节日走亲访友提供方便;人力社保、新居民管理部门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要主动和客运企业联系,保证让民工搭乘合法的运输工具,防止出现拼“黑车”返乡现象;工会组织要引导企业妥善安置未返乡民工的生活;镇(街道)要掌握本地外来民工情况,帮助民工集中的企业做好返乡计划,积极引导民工有序出行。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围绕“平安春运”这一主题,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运管、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运管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宰客”、倒客等各种非法活动,通过春运公开电话、“96520”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春运期间旅客投诉;各执法单位要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严禁在公路或水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客运企业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要采取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广大旅客购票。
春运结束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3月8日前报市春运办。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