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人民政府2013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加以落实。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政府2013年计划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如下安排:
一、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推进乌镇省级旅游试验区建设,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由市旅委负责起草)
二、为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三、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我市工业投资管理,引领工业投资方向,促进工业产业结构提升和优化,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规定,制定《桐乡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由市经信局负责起草)
四、为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制定《桐乡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五、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桐乡市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由市卫生局负责起草)
附件:2013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安排
附件
2013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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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项目(暂名) |
起草单位 |
提交常务会议审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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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旅委 |
6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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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局 |
7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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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桐乡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
经信局 |
8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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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桐乡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局 |
10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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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桐乡市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 |
卫生局 |
11月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