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嘉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嘉食安委办〔2013〕3号)和《桐乡市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现将责任分解如下:
一、全面完成体制改革任务
1.建立上下对口、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装备“五到位”。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振东新区
2.完善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责任单位:食安办
3.全面完成餐饮监管体制调整和职能移交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完成嘉兴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牵头单位:食安办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工商局
三、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
调整和完善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队伍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基层监管网络作用有效发挥。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振东新区
四、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健全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建立一户一档。落实产品质量保障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
2.深化食品行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制度。继续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经信局,质监局,工商局
五、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考评机制。全年不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振东新区,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
2.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杭白菊、榨菜、糕点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案件移送率达100%。
责任单位:农经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企办
六、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1.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创建,巩固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7%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56%以上。
责任单位:农经局
2.推进生活性商贸流通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13年底前,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示范单位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商务局,工商局
3.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
4.加强食品摊贩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5.启动推进“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农经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企办,工商局,质监局
6.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有一家经评定为A级(一星级)或以上的定点屠宰企业。
责任单位:国企办
7.实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市长负责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食安办,发改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七、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畅通96317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机制,着力破解投诉举报难、奖励难等问题。
责任单位:食安办,财政局,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
八、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按期完成省级风险监测方案任务;按照嘉兴市要求设立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点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辖区每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0.5件。
责任单位:卫生局,各镇街道,振东新区
2.镇街道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和检测设备配备率达100%。
责任单位:农经局,各镇街道,振东新区
3.加大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投入,食品安全定量检测样品批次达到2件/千人以上。推进以统一计划、经费和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经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
九、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实时监测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食安办,各镇街道,振东新区
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把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面向机关干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村社区、校园等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食安办、宣传部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各新闻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