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麻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分解、落实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工作目标,根据桐乡市司法局的指示精神,结合大麻镇的实际,大麻司法所制订了《大麻镇2013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要点精神,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大麻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大麻镇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三大建设”,提升“五个能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建设“平安大麻”、“法治大麻”、构建和谐社会中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3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深化法律服务
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以司法所为主体,相关条线紧密配合,尽可能满足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需求。协调行政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所涉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细致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按照“对良知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总体要求,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2.完善法律咨询活动。一是加强司法所的咨询活动,认真参与信访接待,引导当事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建章立制提供法律意见,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建议,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帮助。二是推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根据需要适时邀请由律师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咨询团队,开展“法律体检”、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帮助企业在融资、投资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与指导,协助化解村(社区)矛盾纠纷,提高基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3.规范法律服务窗口。加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以现有司法所职能履行为基础,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窗口,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内容,努力形成“上联政府机关、下系千家万户”的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末端,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以人为本,促进民生保障
1.实现法律援助各方综合联动。进一步健全内部联动机制,强化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与专业调委会、专业调委会之间以及法律援助中心人力资源的整合联动对接;健全外部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卫生、人力社保等相关单位的联动,拓展服务效能,深化“诉调”、“检调”、“交调”、“医调”、“劳调”五大对接和“援助与信访”对接等工作机制。
2.建立法律援助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建立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不断提高服务和办案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启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对涉及工伤和讨薪的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等便捷服务;对涉及社会稳定人数较多的援助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对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申报”,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4.深化法律援助“五进”工作。组织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大型宣传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2次。积极探索通过广播、网络和短信平台等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制作法律援助大型公益广告牌,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面,树立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三、创新管理,保障社会稳定
1.加强司法所建设。对照省司法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争创新一轮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司法所的硬件设施要力争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和办公条件要不断提高和改善,与社会发展同步;做好备好相应的台账资料,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2.做优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岗位练兵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深化等级调委会和星级调解员评选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排查和评估,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流,形成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调处工作机制,增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效。
3.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建设。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年度计划、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分析情况、总结经验。明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责,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督办和回访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依法治理,提升普法实效
1.突出普法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平安大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2013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浙江法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事件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以“法律进工地”、“法律进新居民集居区”活动为重点,深化“法律十进”主题活动,牢牢抓住学校法制教育这个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以“法制宣传教育片”、“法制漫画”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法制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新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考试,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创建法治文化阵地,着重加强乡村公共活动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按照法制宣传教育项目化要求,重点推进“法治长廊”、“大型法制宣传牌”和“普法”微博等新型普法阵地建设。积极参与新兴媒体及普法微博群活动,配合“微言法语”特色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法制宣教图版、农村文化示范户、文化茶馆、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等特色阵地,将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
3.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检验普法教育成果,把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法制宣传联络员、法制辅导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的作用。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村(社区)网站开辟法制宣传专栏,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夯实基础,完善“两正”管理
1.加强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定期排查摸底、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和定向监测调查工作,抓好“三无人员”、重点帮教对象、青少年归正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安置帮教,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归正人员的帮教和管控工作。完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并拟定相关扶持激励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帮教力量,动员组织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等帮教工作志愿者开展帮教活动。通过强化措施,实现归正人员帮教率98%以上,安置率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把工作站打造成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哨”、帮教帮扶工作的“主阵地”。组织专职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知识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按照不少于2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按照5: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区帮教工作站。充分发挥集中教育中心、警示教育基地、公益劳动基地等作用,健全教育矫正机制,努力拓展工作途径。健全矫正人员三级(严管级、一二级宽管级、普管级)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矫正工作督查力度,每季组织矫正执法检查,严防人员发生再犯罪,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下。
六、抓好队伍 ,做到勤政廉政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思想和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全面推进“法治大麻”建设,建好司法行政网、学习园地、“司法行政大讲堂”等学习阵地,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撰写体会等方式,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人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质,从而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示范发展。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系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努力形成“行正道、扬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践行“爱国主义”教育和“菊乡先锋”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以廉政文化宣传活动为依托,深化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和目标任务等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3.继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树立司法工作人员“忠诚”品德,找准“为民”落脚点,强化“公正”意识,深化“廉洁”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司法行政干部的精神信仰和行为准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践中。
4.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加大督查、追究力度,严格遵守并执行浙江省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桐乡市效能建设“六条禁令”和市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及镇政府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开展检查,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市委和本镇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