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目标,以理顺农村财务运行体系为基础,以完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为重点,以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全面推进村级资产与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村级集体资产运行质量与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民满意。
2.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改进工作手段,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努力开创村级资产与财务委托代理程序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透明、民主理财到位、财会人员稳定、监督渠道畅通、管理手段现代的村级资产与财务管理新局面。
二、实施步骤和内容:
我镇村级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3年2月底前):组织学习浙政办发〔2011〕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嘉农经〔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 资产 资源管理的意见》、桐委办〔2012〕20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桐农〔2012〕158号《关于开展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好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实施阶段(2013年3月到2013年4月):实施阶段主要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与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完善镇代理服务机构,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与服务;二是推行村级财务管理“双代理”制度,镇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代理会计员、代理出纳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报账员,统一管理模式,规范管理秩序。
2.完善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一是建立“双代理”制度,制定《桐乡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双代理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实行村会计、出纳工作委托镇双代理;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是: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公开招投标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三是建立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
3.健全监管机制,加快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民主管理进程。一是进一步统一规范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内容、形式、程序,健全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公开程序公正规范、公开方式及时长效的财务公开制度。具体工作部署是:进一步完善统一《桐乡市村级财务公开内容》;统一制定《桐乡市村级集体经济财务收支操作程序》;继续执行和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五统一”;对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每月或每季公开,进一步丰富财务公开的有效载体,继续做好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工作,年度受训率要求达到60%以上,实行代理会计或代理出纳参与被代理村的民主理财活动,加强理财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督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
(三)总结自阶段(2013年5月):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由镇纪委、财政、农经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村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开展工作进行检查,由各村先开展自查。检查自查内容为《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大麻镇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大麻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内容。
2.开展桐乡市财务管理规范化村考核验收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力量根据《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对各村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考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整改、完善、提高。并将在考核中达到90分以上的村向市农业经济局申报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6月份迎接市验收。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把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列为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领导,及时组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机构建设,增加专职人员,强化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明确职责、集中精力,积极支持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和网络管理项目建设;村纪检要积极查处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