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3年洲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2013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以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突出“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管理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目标:2013年全镇计划生育率达到95%以上,多孩违法生育数控制在0.5%以内,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85%以上,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达90%以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1%以下,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完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覆盖面,扎实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全面完成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企业人口计生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
1.全镇范围开展调查摸底,对企业员工100人以上并且育龄妇女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生组织、服务网络、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工作人员报酬,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并接受镇计生办的业务指导;
2.建立健全企业育龄妇女档案和流动人口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3.与本企业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与镇人民政府签订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时向所在村(居)上报主管人员的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
5.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所在村(居)的健康检查和孕环情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6.对流入企业的外地育龄妇女要及时向所在村(居)或镇计生办上报各类信息,并按时督促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活动。
二、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完善计生服务站建设,为计生技术服务夯实基础
根据国人口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精神和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的要求,继续对镇计生服务站逐步完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大功能,镇计生服务站达到普通镇级计生服务站二类标准,进一步规范村(居)计生服务室建设。
2.持续推进“优生两免”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推进和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拓展避孕药具发放途径,79个避孕药具发放点做到制度上墙、设施齐全、记录规范,进一步落实长效措施奖励制度。进一步抓好“优生两免”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完善相关督促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婚检率、优生检测率。2013年,全镇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100%,病残儿夫妇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率和服务率达到100%,村级符合“两免”对象告知率达100%。完善再生育全程服务管理,为贫困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叶酸营养补充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化“三优”早教工作,切实利用好洲泉中心医院“三优”早教基地,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活动,规范管理,目标人群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建立和完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提高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规范分级随访和咨询服务,镇级随访率达85%以上,上门随访服务率达到50%以上,村级随访服务率达到100%。规范随访笔记的使用,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开展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增强男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保护自身生殖健康的意识。
三、推动生育文明,打造幸福家庭
1.继续巩固生育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
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契机,按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继续巩固生育文化“精品工程”,发挥好生育文化基地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生育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好全镇11个农村文化示范户计生宣教点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利用入户宣传、文艺下乡、电影放映等多种形式丰富育龄群众生活。
2.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扩大计生宣教对象
大力推进“青春健康行”活动,与镇关工委、洲泉中学等单位合作在全镇学生中开展“青春健康行”活动,通过讲座、漫画、学生论坛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强化校外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深入村(社区)开展暑期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
3.丰富计生宣教工作载体,拓宽生育文化外延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精神和《桐乡市“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活动实施年各项工作。开展以“弘扬婚育新风、共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实施幸福家庭关爱工程,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并利用“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依托镇广播站、有线电视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完善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继续办好“五期”知识培训班,在育龄群众中普及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举办外出育龄妇女返乡计生知识培训。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制作创意独特、有文化内涵的宣传品。开展好计生宣传志愿者宣传服务,发动全社会宣传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行为。
四、以服务新居民为中心,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1.进一步完善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依法开展新居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和构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依法开展新居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今年特别要做好企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新居民育龄妇女的信息采集、核对、录入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强化部门间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活动。加强与新民所的联系和协作,明确计生协管员职责,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完善落实考核奖励机制,制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建立和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把好居住证发放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关。
2.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
加强流动人口排查,摸清外来育龄妇女底数,做好信息采集、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建档率在90%以上。教育和督促育龄妇女外出持证,按时寄回孕环情检查报告单,严格控制计划外出生。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平台的应用,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录入、上传及信息反馈工作,提高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落实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通报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实效。
3.加强新《条例》的宣传,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今年继续集中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宣传活动。按照《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镇、村两级和相关部门职责,积极构建高效、及时、便捷、有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继续开展以“情系新居民,关爱在桐乡”为主题的服务管理活动,及时了解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依法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的权利。扎实推进“服务管理卡”制度,对领取“服务管理卡”的流动人口育龄人员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育龄夫妇实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一次性奖励、“优生两免”检查、困难救助等各项优惠、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深化计生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统计工作管理
1.加强违法生育控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强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今年将进一步规范对计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明确考核目标和对象,直接与经济挂钩,并严格贯彻“一票否决”制和“有错无为”处置办法。深入推进违法生育治理工作,重构孕前管理机制,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加大对人户分离人员、离再婚家庭等重点对象的管理服务力度,有效制止违法生育,着力提高计划生育率。
2.规范计生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育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升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深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并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单列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力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 “主体、内容、依据、程序、文书”五规范,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禁令,杜绝侵犯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落实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一孩生育证明》的发放、再生育审批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核制度,控制带胎审批。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坚决打击“两非”,依法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防止选择胎儿性别擅自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活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规范镇、村级计划生育公开内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计划生育政策
结合“两新”建设和村庄集聚推进过程中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人口计生与法院、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对违法生育的整治力度,切实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震慑力。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确保计生执法到位,征收率达到90%以上、兑现率达到85%以上。建立完善违法生育不良记录档案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
4.推进计生信息化管理,打造“实数计生”
认真贯彻《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管理规范(试行)》,规范育龄妇女信息、奖特扶信息等数据库管理。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每月更新上报全员基础信息,进一步规范村级月报告单、统计报表、开具婚育情况证明等工作,继续打造实数计生。抓好人口信息动态统计分析,充分利用全员人口数据,加大人口数据分析力度,提高人口计生科学决策水平。实施好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村(居)延伸工程,应用好全镇各村(居)计生网络,全面实施五级联网。坚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杜绝虚报、瞒报的现象,发挥人口计生统计参谋指导作用。
六、拓展利益导向,做好惠民实事
1.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扎扎实实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公益金等“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今年将结合统筹城乡配套改革,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奖励扶助扩面的调研,将奖励扶助制度的享受范围扩大,推动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适应城乡一体化趋势。进一步落实村(居)村规民约中的利益机制。并进一步建全完善对计划生育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2.关爱计生家庭,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冠名基金(留本捐息)、社会捐赠、荣誉引资、奖励引资、财政投入等形式筹集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拓宽关怀形式,通过紧急救助、经济帮扶、志愿者活动、亲情牵手等服务,关怀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努力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品牌。并着力做好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工作。
3.突出协会优势,促进群众自治
在去年协会换届的基础上,要结合协会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人口计生协会的作用发挥,巩固基层协会组织网络,围绕“规范管理、联创示范、注重实效”的方针,健全协会组织网络,落实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完善村规民约,为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组织镇、村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搞好“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扩大协会的影响。坚持把为民、惠民、富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发展协会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省级“少生快富”项目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巩固“优秀会员之家”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协会阵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