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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洲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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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洲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2013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以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突出“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管理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目标:2013年全镇计划生育率达到95%以上,多孩违法生育数控制在0.5%以内,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85%以上,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达90%以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1%以下,出生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完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覆盖面,扎实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全面完成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企业人口计生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

 

1.全镇范围开展调查摸底,对企业员工100人以上并且育龄妇女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单位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计生组织、服务网络、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工作人员报酬,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并接受镇计生办的业务指导;

2.建立健全企业育龄妇女档案和流动人口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3.与本企业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与镇人民政府签订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按时向所在村(居)上报主管人员的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

5.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所在村(居)的健康检查和孕环情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6.对流入企业的外地育龄妇女要及时向所在村(居)或镇计生办上报各类信息,并按时督促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活动。

二、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完善计生服务站建设,为计生技术服务夯实基础

根据国人口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精神和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的要求,继续对镇计生服务站逐步完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大功能,镇计生服务站达到普通镇级计生服务站二类标准,进一步规范村(居)计生服务室建设。

2.持续推进“优生两免”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推进和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拓展避孕药具发放途径,79个避孕药具发放点做到制度上墙、设施齐全、记录规范,进一步落实长效措施奖励制度。进一步抓好“优生两免”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完善相关督促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婚检率、优生检测率。2013年,全镇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100%,病残儿夫妇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率和服务率达到100%,村级符合“两免”对象告知率达100%。完善再生育全程服务管理,为贫困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叶酸营养补充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化“三优”早教工作,切实利用好洲泉中心医院“三优”早教基地,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活动,规范管理,目标人群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建立和完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提高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规范分级随访和咨询服务,镇级随访率达85%以上,上门随访服务率达到50%以上,村级随访服务率达到100%。规范随访笔记的使用,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开展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增强男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保护自身生殖健康的意识。

三、推动生育文明,打造幸福家庭

1.继续巩固生育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新农村建设

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契机,按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继续巩固生育文化“精品工程”,发挥好生育文化基地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生育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好全镇11个农村文化示范户计生宣教点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利用入户宣传、文艺下乡、电影放映等多种形式丰富育龄群众生活。

2.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扩大计生宣教对象

大力推进“青春健康行”活动,与镇关工委、洲泉中学等单位合作在全镇学生中开展“青春健康行”活动,通过讲座、漫画、学生论坛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强化校外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深入村(社区)开展暑期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

3.丰富计生宣教工作载体,拓宽生育文化外延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精神和《桐乡市“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活动实施年各项工作。开展以“弘扬婚育新风、共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实施幸福家庭关爱工程,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并利用“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依托镇广播站、有线电视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完善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继续办好“五期”知识培训班,在育龄群众中普及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举办外出育龄妇女返乡计生知识培训。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制作创意独特、有文化内涵的宣传品。开展好计生宣传志愿者宣传服务,发动全社会宣传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行为。

四、以服务新居民为中心,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1.进一步完善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依法开展新居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和构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依法开展新居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今年特别要做好企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新居民育龄妇女的信息采集、核对、录入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强化部门间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活动。加强与新民所的联系和协作,明确计生协管员职责,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完善落实考核奖励机制,制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建立和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把好居住证发放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关。

2.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

加强流动人口排查,摸清外来育龄妇女底数,做好信息采集、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建档率在90%以上。教育和督促育龄妇女外出持证,按时寄回孕环情检查报告单,严格控制计划外出生。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平台的应用,认真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录入、上传及信息反馈工作,提高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落实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通报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实效。

3.加强新《条例》的宣传,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今年继续集中组织开展新《条例》的宣传活动。按照《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镇、村两级和相关部门职责,积极构建高效、及时、便捷、有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继续开展以“情系新居民,关爱在桐乡”为主题的服务管理活动,及时了解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依法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的权利。扎实推进“服务管理卡”制度,对领取“服务管理卡”的流动人口育龄人员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育龄夫妇实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一次性奖励、“优生两免”检查、困难救助等各项优惠、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深化计生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统计工作管理

1.加强违法生育控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强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今年将进一步规范对计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明确考核目标和对象,直接与经济挂钩,并严格贯彻“一票否决”制和“有错无为”处置办法。深入推进违法生育治理工作,重构孕前管理机制,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加大对人户分离人员、离再婚家庭等重点对象的管理服务力度,有效制止违法生育,着力提高计划生育率。

2规范计生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育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升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深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并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单列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力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 “主体、内容、依据、程序、文书”五规范,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禁令,杜绝侵犯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落实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一孩生育证明》的发放、再生育审批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核制度,控制带胎审批。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坚决打击“两非”,依法出具终止妊娠手术证明,防止选择胎儿性别擅自终止妊娠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活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规范镇、村级计划生育公开内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计划生育政策

结合“两新”建设和村庄集聚推进过程中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人口计生与法院、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对违法生育的整治力度,切实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震慑力。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确保计生执法到位,征收率达到90%以上、兑现率达到85%以上。建立完善违法生育不良记录档案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

4.推进计生信息化管理,打造“实数计生”

认真贯彻《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管理规范(试行)》,规范育龄妇女信息、奖特扶信息等数据库管理。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每月更新上报全员基础信息,进一步规范村级月报告单、统计报表、开具婚育情况证明等工作,继续打造实数计生。抓好人口信息动态统计分析,充分利用全员人口数据,加大人口数据分析力度,提高人口计生科学决策水平。实施好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村(居)延伸工程,应用好全镇各村(居)计生网络,全面实施五级联网。坚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杜绝虚报、瞒报的现象,发挥人口计生统计参谋指导作用。

六、拓展利益导向,做好惠民实事

1.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扎扎实实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公益金等“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今年将结合统筹城乡配套改革,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奖励扶助扩面的调研,将奖励扶助制度的享受范围扩大,推动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适应城乡一体化趋势。进一步落实村(居)村规民约中的利益机制。并进一步建全完善对计划生育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2.关爱计生家庭,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冠名基金(留本捐息)、社会捐赠、荣誉引资、奖励引资、财政投入等形式筹集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拓宽关怀形式,通过紧急救助、经济帮扶、志愿者活动、亲情牵手等服务,关怀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努力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品牌。并着力做好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工作。

3.突出协会优势,促进群众自治

在去年协会换届的基础上,要结合协会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人口计生协会的作用发挥,巩固基层协会组织网络,围绕“规范管理、联创示范、注重实效”的方针,健全协会组织网络,落实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完善村规民约,为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组织镇、村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搞好“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扩大协会的影响。坚持把为民、惠民、富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发展协会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省级“少生快富”项目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巩固“优秀会员之家”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协会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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