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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桐乡市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

2012年,在各单位的配合协调下,我市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提高了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为巩固该项成果,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我市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努力实现工业经济的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经相关部门讨论研究,特制订了《2013年桐乡市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附件),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桐乡市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升级,切实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大、产出低的落后产能,促进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发展,根据国家、省安监局对化工行业的规范整治要求,以及全市“退低进高”、“退二进三”、四大行业专项整治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治非法、淘汰低效、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与低效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全年专项整治行动,至201312月底,全市小化工行业现状基本摸清,涉及化工方面的国家、省及地方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基本完成,一批落后设备在升级换代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批低效行业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全市小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得到规范提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企业生产安全、环保、节能管理长效机制基本确立,行业准入标准逐步完善,产业结构水平明显提升。

三、整治淘汰和提升改造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小化工企业,包括石油化工、油漆涂料(油墨)、各类胶粘剂、净水剂、纺织助剂、皮革助剂、生物医药、食品添加剂、其他精细化工等的化工生产型企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35月上旬)。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规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重点查清企业是否属于非法生产企业、是否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范围、是否达到亩均产值和产出税收要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各项条件。对全辖区开展地毯式排摸,不留死角,并对每家企业填写《桐乡市小化工企业情况调查摸底表》(附件1),同时仔细核对《桐乡市化工生产型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补充完善企业名单及相关内容,要求于510日前上报总体排摸情况及整治淘汰企业名单,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分类确定淘汰产能和提升改造的企业名单。

第二阶段:整治淘汰提升改造阶段(20139月底前)

1.各辖区要会同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对排摸出来无照的小化工生产单位一律关停取缔;

2.对亩均销售100万元以下或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及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装备的小化工企业,各辖区应会同“退低进高”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整治淘汰方案,落实“退低进高”各项工作要求;

3.对有照小化工企业,组织化工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经验的化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逐家甄别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责令其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并与9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改内容;

4.对排查出来有环保、质量等其他方面问题的小化工企业,各辖区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淘汰提升改造工作;

5.通过整治提升后的化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年内必须达标,实现企业生产安全、环保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311月底前)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前期开展整治淘汰提升改造的各个小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验收工作,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家意见及本方案有关要求为依据,对整治对象开展逐一核对验收,对逾期未按要求关停或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小化工企业,各辖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312月底前)

对全市开展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梳理总结,向社会及上级各有关部门通报专项整治成果,基本建立起小化工行业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并为其它产业的整治淘汰机制建立提供有益的经验。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桐乡市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桐政办发〔201328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已经成立了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盛勇军,执行副组长:潘敏芳,组员:市政府办、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胡文泉,执行副主任:李亚强。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我市还成立了桐乡市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化工、印染、制革、造纸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化工行业也将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要紧密结合,相互配合协调,实现资源整合,步调一致的格局。

各辖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组织本辖区和各工作条线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统一认识、广泛宣传

2012年度,我市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退低进高”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淘汰了一批高污染、高危险的小型化工企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统一部署开展的小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更要大力宣传整治污染、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转型升级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快建立倒逼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媒体对整治的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要设立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今年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将要进一步深化,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和环保投入,采用安全、环保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和环保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促进企业的安全和环保技术升级。同时,要更新发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升级加大小化工行业的管理力度,把好行业准入关,引导企业走健康发展的道路,努力推动桐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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