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提升安监站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文明、高效、务实、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证,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桐乡提供安全保障。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能和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交办工作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目标责任、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标准化创建等工作。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013年度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方法
市局成立2013年度基层安监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文泉局长,组员李亚强、卫瑞良、李伟明、王沈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其它科室协同配合。考核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要求和方法:
1.现场考查。对各安监站进行现场考核,依据《2013年度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等考评办法,逐项检查全年工作的落实情况。
2.科室考评。根据市局平时掌握的各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情况,对照考核的要求,由各科室分别进行评分。
3.确定结果。由市局2013年度基层安监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安监站的考核得分进行汇总,经审核以后确定考核结果。
4.鼓励各安监站努力创新,积极进取。对综合工作、单项工作受表彰或有关经验在相应级别会议、刊物上交流的,给予加分;对当年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资格考试的给予加分;对通过省级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给予加分。
5.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凡本安监站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本辖区内工商贸企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本辖区内一年内工商贸企业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责任事故,造成三人以上(含三人)死亡的;年度考核得分在七十分以下的;发生瞒报事故经查实的,均取消当年度评比资格。
四、考核奖励
年终考核结果将通报给所在地党委、政府。根据考核成绩,设:一等奖三名,各奖3500元;二等奖五名,各奖3000元;三等奖六名,各奖2500元。奖金由市安监局支出。
本办法由市局2013年度基层安监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度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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