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振东新区规划区内乱搭乱建
联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振东新区小区居住环境,严控及查处规划区内乱搭乱建现状,遏制占用公共设施歪风,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针对振东新区实际情况,根据市政府“三改一拆”拆违攻坚年的要求,由振东新区牵头,联合城管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凤凰社区、振东社区、城南村、革新村、梧桐村进行乱搭乱建专项整治。为确保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整治行动的协调指挥。
指挥长:陈 英
组 长:赵月祥
副组长:沈根松、陈云江、何明、黄明华、诸月松、陆国雄
下设办公室,何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凤凰社区:周云龙☆(社区干部)
何 斌 (城管)
赵建东 (农房办)
振东社区:许玺洲☆(社区干部)
吴国林 (城管)
徐振宇 (农房办)
城 南 村:庄学明☆(村干部)
钦国华 (城管)
周 建 (农房办)
革 新 村:庄林法☆(村干部)
钱依扬 (城管)
朱金强 (农房办)
梧 桐 村:章聪强☆(村干部)
何 斌 (城管)
赵建东 (农房办)
注:其中标注☆者为各组组长。
振东新区“三改一拆”工作联络员:裘建龙
二、整治目标
振东新区规划区内部分居民抢占公共绿地、通道等,搭建简易棚、车库等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市居住环境,造成交通、消防等安全隐患,为遏止规划区内乱搭乱建的不良风气,拆旧控新,恢复小区公共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新区经济发展,打造和谐新区,特开展本次联合整治。
三、前期工作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对振东新区规划区内乱搭乱建进行调查摸底,对乱搭乱建的建筑物的位置、面积、结构、违章搭建业主、联系方式、思想动态等查摸清楚,并登记在册。
具体安排如下:
(1)各村(社区)联合整治工作小组以各村(社区)辖区范围为界进行调查摸底;
(2)调查摸底时要求对违法搭建登记造册并摄像取证,要求各组自备摄像器材。
目前,该阶段已完成,共发现违法搭建266处,其中凤凰社区5处,振东社区7处,城南村130处,革新村120处,梧桐村4处。根据振东新区“三改一拆”工作安排,城南村毛道桥等尚未拆迁的6个小组存在的违法搭建共56处,根据征迁工作进度统一安排拆除;城南村牛桥头小组存在的违法搭建共48处,由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根据工作进度统一安排拆除,列入本次乱搭乱建联合整治范围的共162处。
(二)舆论宣传阶段5月15日—整治结束
利用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全体居民宣传“三改一拆”工作的要求,让广大居民认识乱搭乱建的危害,自觉抵制违法违章行为,为联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具体安排如下:
(1)各村(社区)从5月15日开始在适当地点张贴公告,对联合整治工作相关要求进行宣传,要求各村(社区)各不少于6个点(梧桐村不少于2个点),每个整治区域醒目位置不少于2个点,《公告》内容附后;
(2)从5月15日开始至整治结束,植物园、凤凰社区、振东社区的电子显示屏进行乱搭乱建联合整治相关宣传,宣传内容同《公告》;
(三)限改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向经教育劝告后不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户主,发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附后),要求其在5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搭建,并告知逾期不自行拆除将按规定统一拆除的政策,争取部分自行拆除。
具体安排如下:
(1)各村(社区)联合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各村(社区)辖区范围调查摸底的情况,对列入本次联合整治范围的违法搭建的户主逐一发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发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时,要求各组携带摄像器材进行摄像取证,如无法联系到违法搭建的户主,要求将该通知书张贴于该户大门间、楼梯间等醒目位置并摄像取证;
(3)要求各工作小组对每处违法搭建的户主上门做工作或约谈不少于三次,争取最大限度地争取其自行拆除。
四、联合整治时间 6月5日—6月8日 共四天
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五、整治人员(82人):振东新区4人,各村(社区)2人,城管执法局20人,规划建设局2人,国土资源局2人,公安10人,交警2人,施工人员40人。
六、人员分组及车辆配备
取证摄像组:振东新区综治中心2人
人员控制组:城管20人
保卫警戒组:公安10人
施工保洁组:振东新区提供清运车3辆,施工人员40人,切割机、扫帚等若干
保管后勤组:各村(社区)负责落实仓库或场地摆放物品
七、整治路线及步骤
(1)6月5日整治凤凰社区及振东社区,6月6日整治城南村及梧桐村,6月7日至6月8日整治革新村。以上安排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能作调整,请各村(社区)安排好整治路线和施工顺序并在6月3日前上报领导小组;
(2)施工时每到一处拆违现场,由公安人员负责现场警戒,隔离无关人员,防止起哄闹事;
(3)当事人由城管人员控制组劝离现场,如不听劝告,由公安部门强制带离,拆除过程中,由保卫警戒组隔成人墙并用绳拦起警戒范围,确保施工范围内除施工人员外无其余人员,并防止当事人冲入施工现场,阻扰施工,避免围观群众滋扰生事。
八、各部门职责
振东新区、各村(社区):做好后勤保障,安排运输车辆、人员及仓库;对违法搭建的户主进行解释和劝说,清理小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安排人员对现场的卫生进行清扫保洁;提供仓库存放暂扣物品。
城管:控制当事人,防止出现冲入现场阻扰施工情况;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不让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对围观群众进行疏散,对拍照的群众进行劝说和制止。
公安: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人员控制和秩序维护,对于阻挠相关部门执法、妨碍公务的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妥善处置现场突发事件,防止暴力抗法。
交警:负责疏导进入现场的车辆,确保道路畅通,施工装卸车辆可以驶入,必要时将占道车辆拖离现场。
九、工作要求
(1)上午8:00在安排整治村(社区)集合(6月5日整治凤凰社区及振东社区时在凤凰社区集合,6月6日整治城南村及梧桐村时在城南村集合);
(2)各部门人员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每部门及各组带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3)整治时,现场指挥要果断,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灵活机动,讲究策略,速战速决,工作以劝说教育、引导为主,防止人员受伤、群众围观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持道路畅通,同时注重依法行政,做好取证和登记工作,带好执法证件;
(5)严肃纪律、不得迟到,统一行动,步调一致,不得临阵退缩和私自行动;
(6)施工人员统一着作训服,戴作训帽,依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5月14日
违法搭建限期拆除通知书
:
经查,你户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 擅自搭建违法建筑,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限你户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将联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你户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并由你户自行承担拆除费用。
特此通知!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 月 日
当事人(签名)或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现场证人(签名): (拒绝签收时)日期: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存档。
振东新区乱搭乱建联合整治相关人员通讯录
振东新区: 沈平方 668551
城管执法局二中队: 潘奇峰 661660
振东派出所: 张雪峰 610626
振东社区: 叶 宇 630518
凤凰社区: 朱 良 691646
城南村: 虞正伟 656096
革新村: 朱玉建 661133
施工班组: 赵伟林 654995
各村(社区)联合整治工作小组人员通讯录
凤凰社区:周云龙☆(社区干部) 661686
何 斌 (城管) 633991
赵建东 (农房办) 691289
振东社区:许玺洲☆(社区干部) 589958
吴国林 (城管) 697173
徐振宇 (农房办) 670457
城南村:庄学明☆(村干部) 662268
钦国华 (城管) 682329
周 建 (农房办) 627168
革新村:庄林法☆(村干部) 651280
钱依扬 (城管) 670821
朱金强 (农房办) 630733
梧桐村:章聪强☆(村干部) 652022
何 斌 (城管) 633991
赵建东 (农房办) 691289
公 告
振东新区各居民:
实施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简称“三改一拆”)三年活动,是省、嘉兴及我市提出的重点工作。目前,振东新区规划区内小区居民抢占公共绿地、通道、场地等,搭建简易棚、车库等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市品位,造成重大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为制止乱搭乱建的不良风气,拆旧控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城市品位,从2013年5月15日开始,振东新区将联合市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及相关村(社区)进行乱搭乱建专项整治,要求振东新区规划区内乱搭乱建的各户主在2013年5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振东新区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整治。
特此公告!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15日
附件:桐振管[2013]35号振东新区规划区内乱搭乱建联合整治实施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