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大队:
为切实加强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2013年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浙食药监保〔2013〕10号)要求,制定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室、大队根据方案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6日
桐乡市2013年保健食品化妆品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2013年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浙食药监保〔2013〕10号)要求,制定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与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有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假冒文号、违法宣传等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专项检查
1.原辅料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执行情况。依据国家总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指南》、《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指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原辅料供应商资质,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对原料供应商审核,对重点原料供应商是否定期进行现场审核,原辅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原辅料质量要求和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特色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管理情况。保健食品重点检查灵芝孢子粉类及胶囊类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情况,原料种养植过程中是否使用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原料使用过程中有否以次充好、以假掺真;化妆品重点检查彩妆类化妆品原料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色素等问题。
3.违法添加情况。重点检查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否添加未经批准的原辅料、药物和食品添加剂等其他成分。
(二)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要求进行备案;企业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其备案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配方、工艺、标签标识、包装等与已备案的资料是否相符。
(三)开展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2年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通知》和大整治中发现问题落实情况,药店经营保健食品场所是否分区分类管理,索证索票、记录台账、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假冒伪劣、过期等产品是否在销售,产品标签标识和宣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
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并针对各项检查内容做好专项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管企业的培训工作,保证专项检查的质量和进度,有序推进专项检查任务的完成。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6月)
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检查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逐条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报告。
(三)集中检查阶段(2013年7月-9月)
对已经获得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卫生许可的生产企业(包括委托生产企业、停产企业)和所有经营保健食品药店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逐项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
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总结,结合监管情况和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和统计表上报局保化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等活动,认真制定监管措施,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规范执法检查。在专项检查期间,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辖区内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同时要采取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突出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行为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底数,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为今后有针对性开展监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要在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管理、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监管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探索创新监管办法,细化原料供应商审核、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原料管控体系和企业约谈与黑名单制度。
联系人:保化科周翠英,联系电话:88106716,虚拟网666196,传真:88182705。
附件:1.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2.化妆品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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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 目 |
检 查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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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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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数/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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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情况 |
出动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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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 |
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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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数/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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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数(含整改合格数) |
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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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数/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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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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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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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保健食品落实“四专”管理的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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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宣传企业数/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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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企业数/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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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添加企业数/药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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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 情况 |
约谈企业负责人数(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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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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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生产许可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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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数/下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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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受理数/查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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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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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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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部门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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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情况 |
生产企业(批次)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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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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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药店(批次)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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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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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情况 |
各种媒体宣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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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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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企业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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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化妆品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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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项 目 |
检 查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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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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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备案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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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情 况 |
检查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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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非特备案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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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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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
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的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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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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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管理健全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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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台账或记录混乱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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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人负责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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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管理 |
建立完善原料管理制度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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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禁用物质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质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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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辅料与批准或备案的产品配方不一致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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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
辖区内生产企业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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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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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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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工艺和配方化妆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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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处 情 况 |
约谈企业负责人数(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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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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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生产(卫生)许可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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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数/下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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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受理数/查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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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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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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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部门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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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