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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屠甸镇2013年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村(社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桐乡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桐食安委〔2013〕1号)、《2013年嘉兴市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嘉食安委办〔2013〕10号)以及桐食安委办〔2013〕10号《桐乡市2013年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屠甸镇2013年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屠甸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8日 

 

 

屠甸镇2013年食品

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近年来我镇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抓好放心粮油、放心肉、放心菜、放心奶等食品安全工程建设,根据《桐乡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桐食安委〔2013〕1号)和《2013年嘉兴市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嘉食安委办〔2013〕10号)等文件要求,屠甸镇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要求,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13年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铁腕执法铁面问责,营造强大声势,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集中治理整顿。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净化我镇食品环境。具体实现“三个100%”: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100%。

三、整治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持续深入开展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病死猪、白板猪、假冒牛羊肉等肉品质量安全、劣质食用油、问题豆芽菜、滥用果蔬保鲜剂、滥用含铝膨松剂、畜禽定点(集中)屠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售食品安全、农产品农药残留及其他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15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地实施放心菜、放心奶、放心肉和放心粮油工程,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和区域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菜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重点整治蔬果茶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食用物质、畜禽养殖中使用“瘦肉精”和违规使用抗菌药、水产品养殖生产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镇农经中心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二)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奶工程,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对批发市场、农村和学校周边地区乳及乳饮料产品进行重点监管。

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三)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肉工程,坚决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和饲养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制售“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已经形成牛、羊集中屠宰的区域,开展定点屠宰与检验检疫相配套的试点工作。加强外县市调入牛、羊肉中“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测。

此项工作由镇农经中心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

(四)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粮油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粮油批发市场供应城乡居民口粮消费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质量安全进行监测抽查。

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五)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

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加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重点整治自制面食制品铝超标、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等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六)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和药店经营保健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假冒伪劣和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整治珍珠粉类、蜂胶类、铁皮石斛类和灵芝孢子粉类保健食品原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问题,重点解决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不规范问题。

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七)集中消毒的餐饮具专项整治

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重点解决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无证非法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行为。在餐饮服务单位杜绝使用无证集中消毒餐饮具。

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各村(社区)、工商、卫生等单位积极配合。

(八)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民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劣质食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此项工作镇文卫办负责牵头,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部门、城管执法中队、新居民事务所、派出所等单位积极配合。

(九)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质监、工商、农经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设立综合组、宣传组、企业组、案件组,建立每月定期和不定期例会制度。

综合组:组长单位镇食安办,成员单位为镇文卫办、镇财政办、镇农经中心、镇城管执法中队、镇新居民管理所、市工商局(振东分所)、市质监局(濮院工作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濮院工作站),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整治信息汇总统计及简报编印报送、督查暗访等工作。

宣传组:组长单位为镇宣传办,成员单位为镇文化站、镇广电站,负责全镇范围内专项行动的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企业组:组长单位为镇经发中心,成员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及行业协会组成。负责专项行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培训、宣传和发动,牵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

案件组:组长单位为镇派出所,成员为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负责专项行动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联合查办等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5月至12月,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5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突出“四放心”工程,切实做到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并由镇食安办将专项整治方案于5月31日之前报市食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9月)。要围绕整治重点,开展深入排查、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要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1月)。要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总结,整改存在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一些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与手段方法。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3年12月)。镇食安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现场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食药、公安、工商、质监、城管、农经、新居民等有关部门要将自己条线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镇食安办,附件由相关单位结合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的工作职责,各村(社区)和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要细化工作方案,并将各项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责任网格作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畅通96317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积极举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加强打击,严惩犯罪。要深入学习研究《“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做好对涉案食品的封存、抽检、检验鉴定等工作,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专项行动期间,镇派出所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四)认真总结,完善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控、企业信用、监管责任、技术支撑、追溯召回、电子监管、应急管理等方面长效监管机制和制度。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头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加强自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等媒体,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加强正面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村农业合作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信息报送,食药、公安、工商、质监、城管、农经、新居民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镇食安办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信息,分别于6月22日、9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随时报送。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89399221。

 

附件:2013年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3年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类别

部门

风险隐患整治

事故处置

行政案件查处情况

刑事案件查处情况

排查个数

整治个数

检查户次

出动人次

事故起数

处置起数

责令整改户数

查处情况

立案数(起)

移送司法(起)

罚没款金额(万元)

涉案货值(万元)

立案数(起)

破案数(起)

整改书发出数

整改合格数

取缔无证无照家数

吊销证照家数

查处违法行为(起)

 

 

 

 

 

 

 

 

 

 

 

 

 

 

 

 

 

 

 

 

 

 

 

 

 

 

 

 

 

 

 

 

 

 

 

 

 

 

 

 

 

 

 

 

 

 

 

 

 

 

 

 

 

 

 

 

 

 

 

 

 

 

 

 

 

 

 

 

 

 

 

 

 

 

 

 

 

 

 

 

 

 

 

 

 

 

 

 

 

 

 

 

 

 

 

 

 

 

 

 

 

 

 

 

 

 

 

 

 

 

 

 

 

 

 

 

 

 

 

 

 

 

 

 

 

 

合  计

 

 

 

 

 

 

 

 

 

 

 

 

 

 

 

 

 

注:1、事故处置情况请附简要说明。2、破案情况请附案情简要说明。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抄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班子成员。

屠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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