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6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各镇、街道安监站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给我局综合处,5月25日前上报工作部署情况,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贸
行业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
作业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13〕6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几年来,我省在工贸行业持续开展了涉及可燃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尤其是对从事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教育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因素,我省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特别是较大和重大事故还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恶劣,教训深刻,这也反映出该两项高危作业事故防范基础仍不牢固,安全防范措施仍未有效落实,防范事故的任务仍很艰巨。当前,气候逐步转暖,高温季节极易发生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为有效防范该类事故发生,现就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排查梳理,摸清情况
各级安监部门要把未能掌握辖区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和情况作为安全监管上的一项重大隐患来严肃对待,采取切实措施,摸清辖区内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数量、可燃爆粉尘的类别、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因素和应急措施要求等,重点梳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健全并细化基础台账,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人员,做好有的放矢的安全监管和工作指导。
二、进一步创新方法,提升实效
进一步理清推进事故防范工作的思路,认真分析以往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原因,研究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扎实做好各项技术铺垫和制度保障,提升事故防范工作实效。各地可参照和借鉴有关市的工作方法,如:宁波市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自查表》,建立完善管理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湖州市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警示标志的设立、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集中教育培训;金华市建立政府部门联防共治、协会帮扶提升机制,规范电镀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成立电镀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业队伍;绍兴市建设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实时监控系统,统一警示标志,规范现场作业,严格落实企业“四有”管理要求(有责任体系、有管理制度、有应急预案、有防范措施);温州市制定金属加工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安全条件和管理要求,联合工商、电力、土管、城建、质监、消防等部门,合力整治低小散企业、“三合一”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和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的危险性及有关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尤其要强化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指导,充实完善企业“三级教育”内容,增强“三级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和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安全知识作为衡量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深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持续推进
我省工贸行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数量众多,且多数属“低小散”,安全基础薄弱,潜在隐患较多,容易发生较大或重大事故,是工贸行业安全事故防范的重点。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的处室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突出重点地区、行业和时段,持续抓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抓企业规范管理,持续抓宣传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可燃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扎实推进事故防范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总结通报各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提升。
为促进工作的落实,省局将对各地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请各地在5月底前,将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情况报送省局综合处,年底前完成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