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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安欣养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编制的《桐乡平安养生养老综合服务社区高桥A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我局对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进行了研究,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议的项目建成后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0.03吨/年;氮氧化物0.191吨/年;烟尘0.073吨/年。
二、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以及嘉兴地区属于长三角地区重点控制区的相关规定,其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总量削减替代的比例为1:2。具体削减替代量方案如下:二氧化硫由桐乡市先行联合砖瓦厂关停项目结余量(尚结余67.1108吨/年)中替代,替代量0.06吨/年;氮氧化物由桐乡市屠甸松岭砖瓦有限公司关停项目结余量(尚结余21.3吨/年)中替代,替代量为0.382吨/年;烟尘由桐乡市南城砖瓦有限公司关停项目结余量(尚结余45.792吨/年)中替代,替代量0.146吨/年。
三、你公司所需的排放指标二氧化硫须经交易购买后方可使用,氮氧化物、烟尘暂不交易。
四、该项目须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建设,并严格按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5日的意见.doc">附件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