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签标识的标注,有效减少标签标识类投诉举报数量,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桐乡市质监局2013年度考核办法》(桐质发〔2013〕32号)文件要求,结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内容,现就2013年进一步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度食品标签标识投诉确保少于上一年,力争减少20%。
二、工作重点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有关规定,以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标签标识内容为对象,重点检查:(1)是否漏标或错标强制标注内容;(2)是否伪造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3)是否使用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文字;(4)是否涉及预防、治疗疾病、保健功能内容;(5)是否规范标注营养标识;(6)是否按规定注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原料名称;(7)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无证生产等其他行为。
三、工作职责
1.食监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食品标签标识监管方案的起草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及法律法规、有关标准等宣贯会议;组织开展代用茶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标签报告工作;做好定期监督抽查标签标识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闭环工作;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召开诉情形势分析会,对诉情进行研判并提出有关工作举措或建议。
2.各质监站: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标签标识监督检查;重点对代用茶、酱腌菜等行业中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加严检查,并对新增举报投诉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严厉查处现场检(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使食品标签标识类投诉举报得到有效控制。
3.稽查大队:负责食品标签标识类投诉举报的受理,开展调查处理,做好投诉举报的答复;负责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站所。
4.监督稽查科:负责对食品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和审查,做好案件的审核把关及“两法”衔接、涉刑案件移交工作。
5.质检所: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有关标准的培训,对行政监管查处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及时对送检的产品进行检测。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相关职能科室、站、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内容,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
2.明确职责。为确保食品标签标识监管工作收到实效,相关职能科室、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考核时,将对各辖区年度食品标签标识投诉率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反馈局考评办,作为年度考核共性工作的考量依据。
3.加强协作。各职能科室、站、所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措施衔接,确保食品标签标识监管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