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中期评估的相关工作,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狠抓落实、大干快上,开创桐乡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组织开展好《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中期评估的意义
开展中期评估是保障“十二五”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通过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对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内容,为2011年至2013年6月底的完成实绩,并预测到2013年年底和2015年规划期末的完成情况,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发展目标:对重要指标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对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进行判断,并视其完成程度及对后两年的判断分析,提出是否调整指标的建议。
(二)主要工作任务:为完成任务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三)重大建设项目:对重大项目进度、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实施成效进行评估。项目包括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重大在建项目、前期项目以及未列入“十二五”规划但前期工作已启动或已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四)重要专项规划:各类“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和实施情况。
(五)主要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是否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实施等,以及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规划落实措施和办法。
三、中期评估的步骤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按照以下四个步骤展开:
(一)布置发动阶段(6月上旬)。制订出台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二)前期研究阶段(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部门自评估报告。
(三)报告起草阶段(7月~8月)。起草评估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评估报告送审稿。
(四)提请审议阶段(9月底前)。评估报告送审稿经专家咨询论证,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负责起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桐政办发〔2011〕51号),结合本部门的“十二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对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评价总结,形成本领域的自评估报告。各主要责任(配合)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评估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确定人员,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分管领导以及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于6月14日前报送到市发改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人:许烨,电话:89398177,655338)。
(二)科学实施评估。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广泛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形成本领域自评估报告,并真实反映规划的实施情况、措施、效果和存在问题,总结有特色的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确保工作进度。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本领域自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自评估报告于6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局发展规划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