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桐乡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同时保障车主合法、正当权益,确保市区合法登记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的平稳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收对象
桐乡市城区范围内经市客运三轮车管理办公室合法登记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二、回收原则
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
三、回收补助标准
(一)营运权补助标准:12000元/辆。
(二)车体价款补助标准:1500元/辆。
(三)生活补助标准:车辆回收后,按每辆车每个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6个月的一次性从业人员生活补助。
(四)提前奖励:对在2013年9月30日前主动上交车辆、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的,给予每辆车3000元奖励。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7月1日~7月31日)。做好舆论宣传,发布回收通告,加大客运人力三轮车整治力度,严格限制客运人力三轮车在禁止区域内通行,营造工作推进良好氛围。
(二)实施回收阶段(从2013年8月1日起)。落实回收地点和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回收。配合开展宣传引导、道路禁行、违法查处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9月30日以后)。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增加限行区域,继续抓好宣传、整治等工作,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巩固和扩大回收工作成效。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任副组长,宣传、维稳、法制、公安、财政、交通、城管、信访、工商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客运三轮车管理办公室。
六、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维稳办:负责牵头制订维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法制办:负责法律保障措施的指导工作,并加强法制检查与监督。
(四)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加大客运人力三轮车整治力度,制订回收工作具体操作细则,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
(五)财政局:负责筹措回收客运人力三轮车所需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六)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客运人力三轮车日常管理及回收工作。
(七)城管执法局:负责客运人力三轮车违法张贴广告查处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无牌无证的客运人力三轮车。
(八)信访局:负责制定信访接待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信访人员的劝导和矛盾化解工作,配合做好维稳工作。
(九)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电动车、三轮车及非法生产、销售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行为,加强对销售企业的管理,做好回收客运人力三轮车营运执照的注销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出行和道路交通环境改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谋划、主动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回收工作顺利开展。对回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协商处理,根据实际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三)维护社会稳定。公安、交通运输、城管、信访等相关部门要制订出台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宣传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回收工作的知晓率与认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