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由镇“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姚海忠任组长,城管执法队队长李兵、镇消防队队长沈建学任副组长,城建、城管、国土、工商、文化、卫生、安监、公安、消防队为成员的镇“三改一拆”涉及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队,由沈建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宗教、旅游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厂房仓库;老区、老街、老民宅(简称“三老场所”)等。
重点检查:
1.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2.人员密集场所和“三老场所”是否存在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
3.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4.厂房仓库是否存在违规连接相邻厂房、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建筑。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6月30日)
要充分动员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人员、消防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专职(防火)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由于搭建违法建筑导致火灾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已上报的“三改一拆”违法建筑进行梳理,结合此次整治行动补充存在火灾隐患、建筑结构和用途等信息并填写《大麻镇“三改一拆”行动涉及火灾隐患违法建筑统计表》(见附件),定期报镇“三改一拆”涉及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要督促社会单位、个人自行组织拆除。
(二)集中整治(7月1日起至8月31日)
定期对违法建筑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分类,对违章搭建规模较大、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要优先列入“三改一拆”工作的重点整治对象,联合城建、城管、国土、工商、文化、卫生、安监、派出所和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拆除。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等,要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专职(防火)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筑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函告当地“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事关社会稳定,此次专项整治是镇“三改一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改一拆”工作中明确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必须先拆,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部署,统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划分重点整治区域,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采取“边排查,边整治”的方式,对排查发现的涉及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要及时组织拆除。
(二)强化沟通指导。要通过培训、学习和实践等形式提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人员、消防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专职(防火)队等相关人员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尤其是提升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隐患的辨别力。消防队要结合日常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并与镇 “三改一拆”行动办公室加强沟通,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搭建违法建筑产生的火灾隐患。
(三)强化主体责任。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短信等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行动内容、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和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清除涉及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
(四)集中开展宣传。要向社会单位宣传涉及火灾隐患违法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剖析近年来典型火灾教训,加强工作中典型案例的收集,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报道整治的成功经验,加大曝光力度,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每周一上午10时前将《大麻镇“三改一拆”行动涉及火灾隐患违法建筑统计表》和典型工作案例上报镇“三改一拆”涉及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沈建学,联系电话:612691),工作总结和总体完成整改情况于8月28日下班前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