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现将桐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食品药品稽查中队等事项的批复》(桐编〔2013〕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15日
|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印发 |
桐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桐编〔2013〕36号
━━━━━━━━━━━━━★━━━━━━━━━━━━━
关于同意设立食品药品稽查中队等事项的批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立食品药品稽查中队等的请示》(桐食药监〔2013〕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同意在5个重点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具体为桐乡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直属中队(挂梧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乌镇中队(挂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濮院中队(挂濮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崇福中队(挂崇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洲泉中队(挂洲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中队长(所长)为副股级。
2、同意在各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牌子,经济开发区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牌,振东新区在社会事业科挂牌,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综合监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特此批复。
|
桐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
|
2013年8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