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桐乡蚕丝被这一区域特色产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桐乡蚕丝被产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申请“桐乡蚕丝被”证明商标,并授权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桐乡)负责“桐乡蚕丝被”证明商标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桐乡蚕丝被”证明商标的注册申报等有关事宜。
二、拟定《“桐乡蚕丝被”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经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252-2009《蚕丝被》等有关桐乡蚕丝被系列产品标准的贯彻实施,承担桐乡蚕丝被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证明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