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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桐乡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3年桐乡市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2013年桐乡市体制改革要点

 

  为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发挥改革创新驱动作用,建立健全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根据《2013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浙政办发〔2013〕84号)和《2013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嘉政办发〔2013〕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改革攻坚,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和体制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经济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1.扩大有效投入,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完善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优化项目服务,落实项目责任,统筹推进223项市级重点项目,项目开工率超过90%,竣工率达到50%以上。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引入机制,强化项目督导考核机制,研究实施提高项目投入强度和亩均产出效益的措施。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机制建设,开展竣工项目后评估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2.优化产业结构引领经济转型。深化“两退两进”推进机制研究,完善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机制。建立鼓励和扶持服务业优先发展机制,研究实施企业主辅分离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措施。创新完善促进工业转型的发展规划和引导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3.加大科技创新改革力度。研究强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研究制订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与金融结合、加速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意见,完善创新资源整合、科技人才引进的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科技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4.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电价改革,严格落实燃煤机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按国家和省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适时推出并实施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制订出台促进天然气有效利用和节约用气的价格政策。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结构和类别,推进镇村的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推进生态资源和环境建设收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政策。

  (牵头单位:发改局〈物价局〉;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水务集团、供电公司)

  5.推进金融体制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银行业、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股权投资、产业资本、资产管理等机构有机整合。支持发展新型金融业务,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吸引各类基金、债券及股权投资,探索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发挥保险的稳定和补偿功能,探索开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

  (牵头单位:金融办;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

  (二)深化行政管理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嘉兴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管理类、服务类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适时修订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建设项目模拟审批、代办制等创新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时效。积极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完善网上申报审核,试行网上审批。继续深化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

  (牵头单位: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7.深化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增强基层执法能力。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创新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制度。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市、镇二级平台网络体系,加快构建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推进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子评标,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交易程序服务标准化。

  (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收支管理,加快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财税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财政局〈地税局〉;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三)创新社会领域改革,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0.创新教育改革与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小班化教育试点,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统筹发展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注重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提升,加强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等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段教师流动改革试点,健全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零择校”制度。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1.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实施《桐乡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年)》,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深入保护和开发名人文化、运河文化和古镇文化,打响桐乡特色文化品牌;鼓励和引进民间资金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办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激励引导机制,繁荣文艺精品创作。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引导。

  (牵头单位:宣传部、文化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省、嘉兴市统一部署,加快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轨整合步伐,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财政补偿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医疗慈善事业。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发改局、卫生局;责任单位:编委办、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

  13.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作用,完善社团组织培育、管理方式,研究制订政府向社团转移职能的政策措施,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以积分排序落实新居民公共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机制,加快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调委会作用,加快形成大调解格局。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做深做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坚持全员维稳责任制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机制。

  (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应急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新民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四)深化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

  14.进一步创新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建立土地使用与农村耕地保护联动机制,统筹规划空间结构,完善“两退两进”相关举措,积极争取“二次开发”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改革,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和跨区域置换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生产用房与生活用房相分离的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15.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完善“两分两换”机制,扎实推进“两新”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市、镇、村、户四级联创机制,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推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

  (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16.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以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可保留交易流转、当地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可享受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政策,促进进城农民市民化。

  (牵头单位:政研室;责任单位: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人力社保局、农经局)

  17.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改革。积极落实崇福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推进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嘉兴市级小城市培育工作机制,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濮院、洲泉嘉兴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开展。

  (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崇福镇、濮院镇、洲泉镇、市级相关部门)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 进一步优化改善城乡环境

  1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制度、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项目节能环保审查评估机制,完善对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的监管体制,完善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引导措施,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19.进一步创新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机制。加快建立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健全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科教一体化机制。突出石门湾现代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引领作用,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继续深化农业服务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农经局〈农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石门湾现代农业园区)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点项目,要制订单项改革实施方案,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改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组织实施、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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