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嘉质特发[2013]69号)要求,结合桐乡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安全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安全联合检查的意义
实施本次联合检查是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改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电梯维修保养质量,推动电梯使用单位认真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的部门和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检查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检查时间从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0月20日,为期一个月。
三、检查范围及方式
检查范围:全市公共场所和住宅电梯。
检查方式:联合检查采用抽查方式,并邀请嘉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桐乡检验站参加。
四、检查重点
联合检查的重点是人员聚集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住宅(含商住楼)电梯。
(一)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以“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主要内容,检查相应的管理制度、机构、人员、使用登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
(二)使用登记。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停用、报废(拆除)、变更的电梯是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安全标志、标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使用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记、标识的张贴,应急报警装置等。
(四)电梯的日常管理情况。是否每月对电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是否及时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是否认真履行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
(五)落实电梯定期检验情况。是否及时、主动申报定期检验,对电梯检验提出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在用电梯经定期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六)落实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根据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是否对本电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七)其他需检查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电梯是一种用来运送乘客和装载货物的特种设备,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全市电梯数量迅猛增加,截止到2013年8月21日我市在用电梯3636台。电梯在为人们提供方便、改善生活质量的同时,一旦使用管理不当,易发生安全事故和困人故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联合检查。
(二)突出重点。要重点检查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电梯的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隐患整治率;住宅(含商住楼)电梯的“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落实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和服务情况;电梯维保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质量。
(三)认真检查。要制订检查计划,检查前提前二天通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 728-2009)的要求,查管理制度的落实、档案的管理和保存、人员到岗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应急响应时间和电梯维保质量等。并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等的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出具检查记录。
(四)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检验机构抄送、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
(五)工作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联合检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并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此次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总结(至少包括检查单位和设备数量、出动人员、存在主要问题、相应措施、典型经验、建议和意见、立案查处案件等情况)分别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桐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