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大队)、各学校、托幼机构:
现将《桐乡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桐乡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8日
桐乡市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等级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等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嘉食药监〔2013〕74号)和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桐乡市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桐食安委〔2013〕3号)等要求,特制定《桐乡市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等级提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桐乡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桐乡市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投入,夯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础,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条件,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学校第一责任、师生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严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保障我市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为重点,大力推行食品可追溯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五常法管理等模式,深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技能和道德诚信教育,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面实现我市学校食堂(含等级幼儿园)餐饮服务安全等级(简称餐饮等级) B级以上单位比例达75%以上。
阶段目标:2013年全面启动“餐饮等级”提升工作,基本实现所有学校食堂证照齐全,学校食堂“餐饮等级” A、B等级达65%以上;2014年确保所有学校食堂证照齐全, A、B等级达70%以上;2015年巩固学校食堂“餐饮等级”提升工作,A、B等级达7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广泛发动师生参与监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大学校食堂提升改造投入力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学校食堂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学校食堂等级提升过程中的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学校食堂建设和提升改造规划,统筹落实食堂建设资金,增加资金投入,改造、改善食堂的硬件设施,不断提升食堂的装备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服务,特别是对拟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学校食堂,做好前期论证,提前实施预防性审查,确保食堂布局流程和设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色标管理和“五常法”管理。针对餐饮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的特点,为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大力推进餐饮业物品放置色标管理,加工制作动物类的工用具应按红色标注、植物类工用具应绿色标注、水产品工用具应蓝色标注。新建学校食堂的工用具、设施和容器按新要求实施,其他学校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替代。同时,积极推行“五常法”管理,逐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五常法”管理实施比例按照《关于在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的意见》(嘉教基〔2011〕144号)文件要求。
(四)创新社会监管方式增强学校食堂自律意识。探索构建由教师、学生、家长、学校管理层等成员组成的学校食堂自主管理组织,鼓励学校师生、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阳光厨房”建设,搭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远程监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学校食堂现场制作食品过程实时监控,适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信心,有效提高监管效率。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通过“我执法、你参与”、“你举报、我查处”等活动,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五)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道德诚信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正确引导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诚信守法为荣,以欺诈违规为耻的经营理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执法部门监管。同时,通过“六个一”活动(每学期安排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班会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谱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饮食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示范引领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结合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选择各类学校食堂,创建“餐饮等级”提升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时间安排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等级提升工作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6月-2013年9月)。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015年9月)。根据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把“餐饮等级”提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每年进行专项总结和考核。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5年10月-2015年12月)。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市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学校要高度重视“餐饮等级”提升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督查考核,扎实推进“餐饮等级”提升,努力提高我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全市学校要立足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餐饮等级”提升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创新创优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等级”提升的动态管理,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积极主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和有关部门要加大“餐饮等级”提升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化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加强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引导学生科学饮食、安全饮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