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3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保障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师生饮食安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结合正在开展的“桐乡市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食品安全特别是学校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省政府将“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因此,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从顾大局、保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学校秋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排查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面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好开学前后学校食品安全的自查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确保桐乡市十万工程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秋季学校开学前后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并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的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秋季开学前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各学校食堂(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园所等)、学生集体供餐单位、学校商店和校园周边食杂点、饮食店、流动摊点的检查巡查力度,加大对学校饮用水的安全风险监测,大力推行校园食品可追溯制度,推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和五常法管理模式,大力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实现学校食品源头可追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预警,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或容易引发公众舆论事件的信息,要严肃认真对待,主动及时处理。要督促辖区内学校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畅通食物中毒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物中毒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事项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在第一时间就地予以控制。如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四、强化宣传,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进行具体部署,充分利用校园(班级)黑板报、宣传窗、广播台、文艺演出、专家讲座、网络、卫生角、食堂餐厅等宣传阵地和途径,通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学生重视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在校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不断营造浓厚的饮食教育氛围。
市食安办将组织教育、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是对学校食堂、商店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