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科室、大队:
为提高我市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创新监管模式,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有效控制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桐乡市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5日
桐乡市餐饮服务单位
“阳光厨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创新监管模式,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有效控制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阳光厨房”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饮食为出发点,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餐饮服务电子视频监控和联网监管,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过程实时动态的监控,努力推进餐饮服务环节加工操作规范化、安全监管科学化,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支持、鼓励、引导各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坚持面向消费者、贴近群众的工作思路,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大型餐馆和学校食堂先行试点,逐步在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面推广。
三、工作目标
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桐乡市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建设标准》(附件1)。今年重点在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和大型餐馆推行“阳光厨房”,力争打造17家“阳光厨房”(详见附件2)。通过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引导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措施
应用电子监控摄像头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厨房实行实时监控,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全程公开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现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在厨房关键岗位,包括原料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凉菜间、面点制作间、售菜间(备菜间)、餐用具洗消间等专间安装电子探头,探头与安装在就餐大厅等场所的电子屏幕相连接,将操作现场的图像直接传输到就餐大厅,使就餐人员能够实时看到厨房食品加工关键岗位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监控数据保存7天以上,餐饮单位同时建立餐饮服务电子监管工作平台,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将餐饮单位与监管部门联网对接,实现餐饮服务电子监管新模式。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对拟实施“阳光厨房”的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大型餐馆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现有监控设施设备调查摸底,初步确定“阳光厨房”试点单位。
(二)宣传动员阶段(8月16日至9月5日):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宣传开展“阳光厨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餐饮单位的创建积极性,全面部署“阳光厨房”创建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11月15日):各实施试点单位自行确定设备提供商按照”阳光厨房”的建设标准开展改造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数量及位置符合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试点单位及时跟进,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指导和督促拟建设餐饮服务单位,确保“阳光厨房”建设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对开展餐饮服务”阳光厨房”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创建积极,取得预期效果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优先评定为“阳光厨房示范单位”,并给予适当奖励。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试点单位推行“阳光厨房”的做法和成效,为下一步全面推广“阳光厨房”工作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实施“阳光厨房”试点工作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把开展“阳光厨房”创建活动与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确保“阳光厨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重点要抓好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建设,将其作为实施“十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的重要抓手,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督促“阳光厨房”建设试点单位加快建设进程,同时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试点”阳光厨房”工作的如期推进,使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总结提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阳光厨房”创建工作。引导消费者到实施“阳光厨房”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创建机制,为下一阶段全面推广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1.桐乡市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电子化监管)建设标准
2.2013年桐乡市”阳光厨房”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1:
桐乡市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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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
创建项目与扣分标准 |
分值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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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
★1.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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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公示牌悬挂或摆放醒目处。(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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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康管理和培训、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消毒和保洁、专间、留样、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工场所清洁、除“四害”、设施设备管理、电子化监管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主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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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量化分级管理 |
★4.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达到B级以上(学校食堂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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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量化分级公示牌,公布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量化分级公示牌,公布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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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建设 |
6.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等级、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及监管部门要求公示的其它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未在店内明显处公示,扣1分;“四自食品”添加剂未在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扣2分;公示内容不全,扣1分;食品添加剂未向监管部门备案,扣2分;自制饮料配方未进行菜单式公示,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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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或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从业人员熟悉本职工作应具备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基本职业道德(未开展,各扣2分;无培训资料和培训记录,各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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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子监管系统 |
★8.在厨房关键岗位安装监控设备,设施齐全,实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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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控信息输送至就餐大厅等场所,消费者能实时看到菜品制作全过程,随时接受消费者监督。(监控信息未输送至就餐大厅等场所,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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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监管部门远程视频电子实时监控系统联网、接驳,接受餐饮监管人员对食品加工关键环节的操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远程监管。(未与监管部门远程视频电子实时监控系统联网、接驳,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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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控数据保存7天以上。(少于7天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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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
★12.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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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考评年度内未受到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考评年度未受到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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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未有经查实负有相应责任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发生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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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分项 |
15.采用“五常法”管理方法,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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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厨房食品切配工用具采用色标管理,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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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共6个大项、16个指标。其中标有“★”为关键项,不符合为一票否决。
2.其余指标计分制(≥90分为定为“阳光厨房”示范单位;≥75分<90分为“阳光厨房”达标单位)
3.检查项目可以合理缺项,每小项扣分分值相加不超过该检查项目中设定的总分值。
被检查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年桐乡市”阳光厨房”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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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业类别 |
负责指导科室 (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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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桐乡市高级中学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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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桐乡市凤鸣高级中学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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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桐乡市实验中学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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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桐乡市求是实验中学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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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桐乡市现代实验学校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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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桐乡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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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桐乡市茅盾实验小学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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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桐乡市实验幼儿园城北园区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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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桐乡市振东新区中心幼儿园 |
学校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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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嘉兴市烟草公司桐乡分公司 |
企业食堂 |
餐饮服务监管科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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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嘉兴市三毛煲餐饮有限公司 |
大型餐馆 |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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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桐乡市南海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
特大型餐馆 |
直属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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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浙江瑞麒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大型餐馆 |
崇福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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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桐乡市乌镇植材小学 |
学校食堂 |
乌镇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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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桐乡市濮院味庄酒楼 |
大型餐馆 |
濮院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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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桐乡市洲泉中学 |
学校食堂 |
洲泉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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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桐乡市石门镇中心幼儿园 |
学校食堂 |
洲泉中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