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遵循“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的原则,各级网格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具体建立排查、抄告、整治、监管、督查五个方面工作制度。
一、排查制度
各村、社区、工业区、相关部门中小网格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网格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每月安监站要组织网格干部开展一次(日)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二、抄告制度
各村、社区、工业区、相关部门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对以下两种情况实行抄告:
(一)安全事故隐患职能部门明确的,须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二)需多个部门基层站所配合整治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难以整治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抄报镇安委办协调落实。
三、整治制度
各村、社区、工业区、相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整改。对一般安全事故隐患,采取网格内自行整治,对符合抄告要求的,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或难以整改的,及时报镇安委办协调上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或实行挂牌整治。
四、监管制度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并做好落实。对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抄告通知,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置;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抄告通知,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置。
五、督查制度
镇各线分管领导每月对责任网格的安全生产督查不少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