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发改审〔2013〕110号
崇福镇人民政府:
你镇崇政[2013]134号请示及相关附件悉。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崇福镇运河·世纪公寓安置小区一期工程进行审查,根据会议审查意见,浙江中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编制的《崇福镇运河·世纪公寓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福镇运河·世纪公寓安置小区一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桐乡市崇福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位于崇福镇世纪大北侧、民丰路南侧、日辉路西侧、京杭大运河东侧地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680.07平方米,拟建造四幢25层商住楼、一幢17层商住楼、三幢17层住宅和配套社区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242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689平方米,地下及夹层建筑面积25532平方米(含人防面积)。计容建筑面积103134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概算313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2210万元,土地及其他费用8472万元,预备费666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六、节能: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节能规范,并考虑节省资金;设备应采用节能型产品。
七、项目建设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抓紧组织实施。实施中应严格控制概算;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建设期限:二年半。
此复。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8月2日
